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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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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指示要求,深刻吸取4.18北京市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国十五条、省五十条、市八十条措施,聚焦重点单位场所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消防安全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通过专项行动,着力增强行业消防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杜绝火灾亡人事故发生,为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及内容

各乡镇、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排查整治的对象为行业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聚焦致灾要素,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营运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部位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火灾防控工作。

2.动火动焊作业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易燃可燃物清理、防止火花飞溅措施、专人看护“六落实”。

3.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4.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演练相关记录是否规范。

5.是否建立了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制度是否落实。

6.建筑物管理单位与使用、承包、租赁等单位是否签订合同(或协议),是否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

7.消火检、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灯等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完善、是否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8.消控室管理是否建立制度,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值班巡视记录是否完备,各类记录填写是否规范,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9.办公现场、工作岗位有无火灾隐患。

10.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

11.各岗位人员是否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与预防措施,并且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13.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电池是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14.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

15.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

16.燃气使用情况是否安全规范。

17.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和因素。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5日前)。各乡镇、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监管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26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坚决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逐一整改,并于每个月按时向赣县区交通运输局安监股报告排查整治进度。

(三)督促整改阶段(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局属各股室、运输企业要对本行业单位、企业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督导,特别是对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是否彻底、机制是否建立进行评估、指导,督促查缺补漏,巩固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将在这一阶段组织对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对各乡镇、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车站LED屏幕等宣传媒介,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普及力度,切实提升行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加强隐患整改。各乡镇、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落实闭环管理,积极对接联合消防、市监等部门推动隐患整改。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局属各股室、各运输企业于5月28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至局安监股,8月23日前报送阶段工作落实情况,12月1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联系人:钟杨阳,联系电话:15879981837邮箱:25245328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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