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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企业《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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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应急字〔202318

赣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企业《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工贸企业:

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我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根据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应急字〔 202326号)精神,决定在我区冶金等工贸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工业行业领域继续推动开展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强安专项行动。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手段, 努力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以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 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推进我区冶金等工业行业领域工艺技术水平,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并完善我区工贸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标准 体系和推进机制,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示范企业建设, 推动并加快我区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重点行业机械化、自动化进程。力争到 202312月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 30%以上,大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三、专项行动内容

冶金等工业行业 1.高温熔融金属区域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开展智能化冶炼和连铸技术改造, 提高工艺技术自动化水平,并减少高温熔融金属调运距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标准、 要求,完善安全联锁系统、 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有害因素检测信息系统等,对关键的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要选择高品质产品,提高工艺装 备自动化和可靠性水平。尽可能广泛的采用参数采集、传输、控制自动化技术,视频监控、远程控制技术,尽可能减少操作和巡检人员。科学的规定人流、物流轨迹,提高物品定置定位水平,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2.涉氢、涉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提高生产、存储、输送、使用装置的自动化水平,坚决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通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及其融合技术 成果,预警传感和控制技术,视频监控、远程控制技术,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以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信号传输系 统等,实现涉及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工艺装置的自动化运行和智能化监控。3.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机械化、自动化对典型危险作业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实行严格控制,采取场外预制、视频监控等方法降低作业时间,减少作业人数。对检修作业充分辨识和分析存在的风险,采取针对性措施,并通过科学策划、采用先进工机具等措施减少参与人数和人力劳动强度。同时,安全合理的布置操作室、 休息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使其与危险装置和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减少危险区域的人员密度。4.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及管理自动化采取关键设备设施定期检修维护制度;生产及管理方面优先采用工艺过程参数远程监控、现场情况视频监控、过程操作远程控制技术,生产过程中设备、介质等的温度、压力、组份等参数的实时监测预警 及安全联锁、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 置及信号传输技术,应急状态下遥控应急处置技术、应急处置操作标 准化措施等,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自动化。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 2023 12 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试点企业及示范项目阶段( 20234-20236月) 1.各企业要在 2023 5月底前摸清本企业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分析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分出档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本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按高中低水平从各类企业各选定1~2家企业作为试点示范企业,督促指导示范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并于 2023 6 31 日前将示范企业名单和试点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

(二)经验积累阶段( 2023 10 -202311月) 认真督导试点示范企业建设方案的实施, 组织必要的学习考察和典范借鉴活动,积极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宣传推广试点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将实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经验等转化为标准规范。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3 12 月)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示范企业进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的成效进行检查考核。对未实现专项行动方案目标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企业要提高做好专项行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专项行动作为到2023年底前提升高危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切实抓好实施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区应急管理局、工信局、高新区执法大队等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做到每月对确定的示范试点企业检查调度一次,要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专项行动要坚持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多方面筹措资金,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工程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及政策扶持,协助企业将有关工作做细做实。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 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热点追踪、系列报道以及座谈、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依靠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坚定地走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的正确道路, 增强搞机械化、自动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项行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信息报送。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于5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工贸股(联系电话:13807078299;邮箱:838771832@qq.com)每月20日前报进展情况,12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

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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