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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和展示展销奖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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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和展示展销奖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赣州蓉江新区农办:

2024年,省财政下达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248万元,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补助资金29万元,共计277万元。为加快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促进产销对接,根据省业农村厅《2024年江西省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登记、基地建设和展示展销奖补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和展示展销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奖补

(一)目标任务2024年,全市新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100个以上。

(二)奖补范围。

1.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之内,通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境外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除外)、名特


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经省农业农村系统推荐上报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许可)的申报主体。对同一主体同一产品,未换证而重新申报并取得证书的,按换证进行奖补;

2.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地和生产基地不在同一个县(市、区)的,在经营主体注册地申请奖补;

3.严格落实《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制度》有关要求,对未纳入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管理、产品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风险等级评定为C级、不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伪造假冒证书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奖补。

4.对符合2023年奖补条件未补的可按照2024年度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奖补标准

1.绿色食品:新认证1个奖补1.5万元,续展1个奖补0.5万元;

2.有机农产品:新认证1个奖补1万元,再认证1个奖补0.5万元;

3.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新登记1个奖补2万元;4.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新认证1个奖补2万元;

5.GAP(良好农业规范):新认证1个奖补5万元。


同一生产经营主体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当年累计不超过6万元。

(四)奖补程序

奖补采取自主申请、层层把关、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

1.主体申请。从事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生产、加工、经营的主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认(认定)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及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材料。申请材料于12月5日前上报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县级初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逐一对申请对象开展产地检查,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统一汇总审核后,于12月8日前将审核意见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3.市级终审。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上报情况进行审定、公示,于12月25日前确定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

4.资金发放。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级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奖补资金发放给奖补对象。

、入驻省级专馆及参加展示展销专项活动奖补

(一)奖补原则。鼓励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组织产品入驻省内外“赣鄱正品”旗舰店、入驻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营馆(店)和国信医药谷绿色有机


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市场推介,集中展示赣州绿色优质农产品形象。

(二)奖补范围和标准。

1.展示展销奖补。对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展、江西省“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博览会以及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省级及以上展示展销活动,且参展产品张贴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参展实际产生交通费、住宿费、展位费、物流费等进行适当奖补(单个主体不超过1万元)。

2.入驻专馆奖补。对入驻省内外“赣鄱正品”旗舰店、入驻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营馆(店)及国信医药谷绿色有机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销售总额(凭进货发票)10%进行奖补。

(三)奖补程序

参加展示展销和入驻专馆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奖补申请。提出奖补申请的须是“三前”农产品,且企业已纳入大数据平台管理,风险等级B级以上(含B),推行承诺达标合格  “四必链两鼓励一查询”开具模式,做到每批次农产品都开具合格证,且“四必链”信息完整。申报主体如实填报《2024


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入驻专馆奖补申请表》(附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奖补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请单位(个人)及其申报的材料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汇总上报。严格入驻和参展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未开具“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和未落实企业信息、生产记录、检测结果、巡查巡检“四必链”的参展产品,一律不给予奖补。

二要加强信用管理。依托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各申报主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视情况予以通报、追回资金、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今后不得再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三要严格资金使用。各地要做好与本级财政部门的对接工作,争取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完善奖补方式、程序,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若发展规模超出预期,资金总额不能满足原奖补标准发放,奖补标准将按比例折减;若奖补资金有结余,转结下年度使用。

联系人: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监科陈辉8196340。


附件:1.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

2.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入驻专馆奖补申请表

3.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汇总表4.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入驻

专馆奖补汇总表

赣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

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申请表

主体名称(盖章)

获证类型

证书编号

认证产品

认证规模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是否入网监管

大数据平台监管风险等级

是否落实电子生产记录制度

产品是否批批

开具承诺达标

合格证

检测结果是否及时链入合格证

初次获得认证时间

企业简介(附件)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市级评审小组        

组长签字: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附件2

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入驻专馆奖补申请表

主体名称

奖补类型

(展示展销名称或入驻专馆名称)

申请金额

获证类型

证书编号

认证产品

认证规模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是否入网监管

大数据平台监

管风险等级

是否落实电子生产记录制度

产品是否批批

开具承诺达标

合格证

检测结果是否及时链入合格证

主体申请意见

(将销售额发票或参展产生交通费、住宿费、展位

费、物流费以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

提供)

负责人(签字):(公章)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市级评审小组意

组长签字: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附件3

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奖补汇总表

序号

(市、区)

获证主体

获证类型

获证产品个数

初次获证时间

申请金额

实际应奖补金额


附件4

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奖及入驻专馆补汇总表

序号

(市、区)

主体名称

展示展销或入驻专馆名称

奖补资金

备注



关于做好2024年赣州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和展示展销奖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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