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赣县区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下载文件

赣县区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我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乡村发展基础、激活发展动力、集聚发展势能、提升发展质量,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实现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走前列。

(二)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以创建乡村振兴星级示范村为抓手,统筹推进“星级村庄” “星级示范乡镇”创建,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一批优质、高效、特色产业,大力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持续稳定增收渠道,综合整治乡村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力争到2025年建设10个以上乡村振兴星级示范乡镇、60个乡村振兴星级示范村、若干个“星级村庄”,把赣县区建设成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发展思路,通盘考虑村庄分类和发展需求,深挖本地特色、客家风情、乡土风貌和红色历史文化传承等资源禀赋,统筹协调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坚持农民主体。树牢“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的工作理念,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凝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强大合力。

——坚持社会参与。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工商企业、社会资本以捐赠投资、结对帮扶、村民筹资筹劳等各种形式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1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围绕“做大做强蔬菜、脐橙、油茶三大主导产业,推进甜叶菊、粮食、禽畜、休闲农业等N个优势特色产业”的“3+N”产业定位,深挖本地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建立特色鲜明、链条健全、联结紧密、业态丰富的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业增值增效和一二三产“接二连三”发展,每个星级示范村至少培育发展1个主导或特色优势产业。(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果业服务中心、区林业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广新旅局等)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多种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发展星级示范村至少培育1家新型经营主体、1家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以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为主导,以小农户生产为补充的多元经营体系,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向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现代营销发展,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助推特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分局)

3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大力发展富硒产业,放大农产品“富硒光环”,推进富硒大米、富硒蔬菜、富硒脐橙等品质品牌巩固提升工程。深入挖掘腐竹、板鸭、黄元米果、蜂蜜、甜叶菊、蜜饯等产业发展潜力,推进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打造更多地理标志农产品,每个产业发展星级示范村至少打造1个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4壮大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固“三变”改革成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土地流转、农资销售等社会化服务,拓展多业态增值增收,产业发展星级示范村较上一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增收2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

1完善农村公路交通网络。建设“四好”农村公路,扩大农村路网通畅覆盖面。提高农村公路等级,融合主干道建设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实现村村通、组组通、户户通。实施安保工程,全面完成危桥改造,提高保通能力,实现“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总体目标要求。(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机耕路网和安全高效完备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兴办小微型水利工程,加大山塘、水库、水圳等项目维修加固项目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农业有效灌溉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

3推进电网改造升级。持续提高农村公共照明覆盖面,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自然村庄公共照明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供电分公司等)

4普及农村卫生厕所。严格遵照国家规范标准,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按需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完善公厕日常管护、故障维修、粪污清掏等保障机制,消除农村传统公共旱厕。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改厕后续服务管护体系,成立改厕服务站,配套相应的维修、清运、粪污处理服务。实现星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并配套建设改厕服务站。(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乡村振兴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等)

5加强乡村环境治理。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区域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推进乡镇圩镇雨污分流,有效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逐步推开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强化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确保乡村干净整洁。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全区所有养殖企业进行污水、粪便综合整治,达到无害化标准。星级示范村实现有1处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三)健全治理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1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网格党组织作用。巩固提升红色名村建设成效。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从严落实村务监督制度,发挥农村党员在乡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群众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组织乡村干部群众成立志愿为民服务队伍,星级示范村建立志愿为民服务队伍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

2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积极推动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实行高层次人才柔性下乡,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选培党员致富带头人、新时代赣鄱乡村好青年,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提高乡村农民专业化组织化程度,组织乡村工匠、乡村技术员、乡村驾驶员等各类乡土人才成立专业队伍,提供社会化服务,星级示范村建立乡土人才专业队伍1支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3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按标准完善具有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功能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完善文体活动场所,如农家书屋、乡村戏台等,保障群众文体活动正常开展,满足群众文体娱乐需求。进一步发掘、整修村内古文物、古建筑等历史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间传统文化挖掘和保护利用,星级示范村建立公共文化或体育健身队伍1支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教科体局等)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好“三线并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致贫返贫风险排查研判,落实“造血”“输血”相结合的长效帮扶措施,全面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兜底保障等系列保障政策,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教科体局、区医疗保障分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

5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持续开展婚丧礼俗、高价彩礼、“三沿六区”乱埋乱葬、农村赌博、不孝行为、迷信活动等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专项整治,发挥“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作用,完善积分制管理,引导村民自治,不断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助推乡村振兴。星级示范村不发生散埋乱葬、高价彩礼、治安案件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统战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公安局、区妇联等)

五、评选方式

(一)组织机构。“星级示范”创建行动由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建成综合评审组负责审核推荐、星级确定、监测评估等工作。由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星级示范村庄、星级示范村、星级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二)评选类型。“星级示范”创建行动分“星级示范乡镇”、“星级示范村”两个层级,“综合示范、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文明建设”等类别,各乡镇、村可根据创建内容,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星级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各有侧重推进示范创建。

(三)评选步骤。由各行政村、乡镇提出申请,报综合评审组审核并择优推荐,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向社会公布,授予“星级示范”称号。获得“星级示范”称号后每年度进行一次监测评估。

(四)监测评估。由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对获得星级示范的乡镇、村(含自然村),每年进行监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提升星级、保留称号或撤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设,把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财政资金及其他可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鼓励申报专项债项目,争取政策性融资和社会资本参与,确保资金预算稳定增长。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对涉农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常态化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涉农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对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履职尽责,聚焦项目薄弱环节,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各乡镇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并综合考虑星级示范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四)抓实调度考评。坚持每月核查进度、每季重点工作通报排名和年终综合考评,每季召开领导小组会和现场推进会,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落实通报表扬、及时奖励、工作约谈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