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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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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死亡的除外),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2、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试点地区的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3、会保险补贴。(1)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2)对赣县区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园区企业415日(含)后新招录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就业满1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3年补贴。政策执行暂定3年,自2022415日执行至2025414日止。

5、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对毕业2年内落户赣县区(含赣县本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2022616日(含)后在赣县区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赣县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及大专毕业生最高可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合计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补贴分3年发放,社会保险每缴满1年发放一次。政策执行暂定3年,自2022616日至2025615日。

6、交通补贴毕业2年内的赣州市外高校的毕业生2022616日(含)之后到赣县区参加企业招聘并被成功录用的,按市外省内高校的毕业生每人300元,省外高校的毕业生每人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交通补贴,每人只可享受1次。政策执行暂定3年,自2022616日至2025615日。

7、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由毕业生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就业部门申请。

8、公益性岗位补贴对招用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城镇脱贫解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9、职业培训补贴

1)就业技能培训。对组织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下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培训主体,根据培训工种、培训时长、职业技能等级等情况给予300-5000/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2创业培训。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等)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的,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根据培训种类给予培训主体300-1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城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年可享受一次。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历年累计可享受一次。

3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岗前培训补贴对象为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500/人的标准予以企业补贴。()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技师培训补贴对象为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技师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根据职业技能等级等情况给予培训主体1200-5000/人的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10、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人、初级(五级)260/人、中级(四级)310/人、高级(三级)350/人、技师(二级)560/人、高级技师(一级)600/人的标准,给予参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为已实现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度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其中4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

3贷款期限及贴息: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劳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个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1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我区2023年前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23年前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在赣州市中心城区“五区”之一申领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何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2023年后新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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