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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赣州市赣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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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4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赣州市赣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群众来电,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布如下:

一、收集意见情况

《赣州市赣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30天时间内,收集4条意见,主要是征收群众咨询是否为强制执行,采纳意见0条。

二、意见修改情况

根据《赣州市赣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点房票安置是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政策,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将被征收房屋按货币补偿金额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等)的市场化安置方式”的规定,我区实行的房票政策系鼓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将被征收房屋按货币补偿金额量化后,以房票的形式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等),并非强制执行。同时,房票使用人未在房票有效期内购买新建在售商品房房票,可以按规定申请兑付房票票面金额。对此,方案无需进行修改。


赣州市赣县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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