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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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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字(2022〕14号)精神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两次召集税务、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等20多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我区出台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讨论布置,发改委根据两次会议讨论的情况,在市政策基础上牵头起草了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核心内容

     省纾困解难28条和市助企纾困34条为基础,从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0条);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7条);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3条);交通物流纾困扶持措施(4条);工业纾困扶持措施(9条)和农业纾困扶持措施(2条)等六个方面,出台35条具体政策扶持措施。

三、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

省文件共28条措施,市文件共措施34条措施,我区35条措施中,有33条是省、市有的政策,我们仅对部分政策措施的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提升,比如第11条和22条措施,市里政策是对餐饮、零售、交通运输企业员工减免50%核酸检测费,我区改成了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市里对企业防疫、消杀给与补贴,我区改为给与一定消杀防疫物资支持;第15条市政策是在“五一”、“十一”期间全市发放3000万消费券支持商贸、文旅消费,我区明确了发放200万元;第16条,明确了对农副产品及优势特色产业重点企业入驻“江西专区”销售,每入驻一家企业由区财政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市没有具体标准。18条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措施,在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提出区财政再给与2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在市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奖励10万元;同时增加了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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