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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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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校园专项组〔20232

关于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

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园):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防范遏制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发生,根据赣州市平安赣州建设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市校园专项组〔202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个任务清单”,紧盯各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重点对学校周边商铺违规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集中开展一次秋季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行动,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工作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任务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各校(园)要以新学期为契机,面向所有师生,通过开学家长会、主题班会以及横幅、电子显示屏、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围绕防范未成年犯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校园性侵、反校园欺凌等重点内容,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反复、持续、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邀请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领导、专家和一线干警进校园进行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提高师生法治意识,防止被不法分子蛊惑利用拉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各校(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开展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建设“回头看”行动,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巩固安防建设成果,确保关键时刻顶得住、靠得住。要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场所,围绕重要因素,及时排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防冲撞设施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规范车辆进出管理,落实校内人车分流要求。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公安、交通、卫健、文广新旅、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围绕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查处校园及周边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整治学校周边商铺违规经营、黑车、流动摊贩、无照经营、“三无”产品等行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安全。要加强对学校附近文娱用品清理,特别是涉政、涉党史等有害出版物的查处整治,切实维护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要强化对学校周边出租屋、游戏厅、网吧等容易产生治安乱象的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铲除“黄赌毒”滋生土壤,斩断社会不正之风蔓向校园的渠道,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协调联动防范人身安全事故。一是各乡镇、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校(园)要持续推进防溺水专项行动,继续围绕“管住人、防住水”两个重点,紧盯“周末假期、农村、男孩”三个关键,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加强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值班值守、巡逻防控。二是加强重点人员摸排,政法、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刑满释放、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重点人员摸排,建立台账,针对性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防脱管漏控发生冲击校园侵害师生的极端事件。三是公安部门要落实学校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统筹优化警力配置,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确保校园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校(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责任意识,紧盯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压实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合力共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校(园)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2.坚持即查即改。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立整立改,确保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懒政不作为,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闭环管理,限期整改。

3.强化督促指导。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实行重点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严肃问效问责。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等措施,推动学校所在地的对口单位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5.健全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校园平安志愿者队伍和综治网格员作用,常态化开展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主题的校园平安志愿者行动。各乡镇、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将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实现对我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监管。

请各乡镇、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校(园)将集中整治行动总结(含相关图片)和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1013日前,报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联系人:李蔚,联系电话:4436219,电子邮箱:gxqxaw@126.com

附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表

赣州市赣县区平安赣县建设领导小组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23925

赣州市赣县区平安赣县建设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20239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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