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发改物价字〔2024〕5号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大田乡金沙湾停车场停车收费
标准的批复
赣州赣县区月儿湾文旅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核定赣县区大田乡金沙湾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6〕960号)以及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1〕454号)文件规定,现就赣县区大田乡金沙湾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一类车1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含)以内收费3元/车.次,超过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0元。
2.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免费停放,超过2小时以上3小时(含)以内收费1.5元/车.次,超过3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0.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10元。
3.包月200元每辆。
二、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证件完备残疾人专用车辆、殡葬车等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相关服务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本文自行废止。
附件:停车收费公示牌样式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抄送: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印发 |
________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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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定价形式 |
政府定价 |
收费依据 |
赣县区发改物价字 〔202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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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辆·次) |
收费时段 |
全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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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时长 |
1小时内(含) |
1小时以上至2小时(含)内 |
1小时以上 |
24小时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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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车型 |
免费 |
3 |
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 |
最高收费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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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 政策 |
新能源 汽车 |
2小时内(含) |
2小时以上至3小时(含)内 |
3小时以上 |
24小时内 |
免费 |
1.5 |
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 |
最高收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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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车辆 |
(一)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救护车、殡葬车等车辆; (二)临时停放的、有合法号牌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车主出示本人残疾人证和车辆行驶证) (三)执行公务车辆(需提供工作证件等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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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2.停车超过24小时的,则按上述标准重新开始计费,不再设置免费时段; 3.车型分类: 一类车型:九座以下(含九座) 客车、二吨(含二吨)以下货车; 二类车型:十座至十九座(含十九座)客车、三吨以上至五吨(含五吨)货车; 三类车型:二十座至三十九座(含三十九座)客车,六吨至十吨(含十吨)货车; 四类车型:四十座以上客车,十一吨至十五吨(含十五吨)货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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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 ; 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督部门12315 监制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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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有停车场均应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出口入、缴费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牌以上述样式为基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修改,原则上应标明停车场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收费依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新能源车优惠政策、免费车辆范围、经营单位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12315)、监制单位等,接受社会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