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158号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赣县区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交办函精神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项目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11-360721-04-01-546063),并原则同意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赣州市赣县区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为赣县区人民广场北侧。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装饰装修工程,利用现有建筑装修改造赣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筑面积1600平米,其中负一楼为服务引流空间,设置公益集市、红色有声书吧、移风易俗、四点半课堂童心港湾、书画室、爱心驿站等;一楼为信仰传承空间,设置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成效展示区、“赣县好人群像”主题展示、综治中心等;二楼为惠民心连心空间,设置红色影院、舞蹈瑜伽室、琴乐室、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室、退役军人接待室、群团工作室等;三楼为政治引领空间,设置赣县志愿者学院、廉政教育中心、初心报告厅、综合会议室、政治谈心室、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工程、文化宣传氛围装饰提升工程、智慧中控系统和办公家具家电采购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520.7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8.77万元(含设备购置费246.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15万元,预备费24.79万元;资金来源为赣县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赣州市赣县区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区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赣州市赣县区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区发改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