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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94号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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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94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县分中心:

收到《关于要求批复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赣县路文〔202317号)文件及附件,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建设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4-360721-04-01-763571),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赣县区茅店镇义源村。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单位: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县分中心。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24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实验楼5300平方米(地上3800平方米,地下1500平方米)、驿站1100平方米、材料大棚2000平方米、物料大棚1900平方米、设备大棚1700平方米、构件厂530平方米、沥青及混凝土搅拌站(自用)2450平方米、净化池240平方米、实验室504平方米、道路硬化80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89个等内容,同时完善供配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道路硬化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及河道改造等配套设施。

六、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079.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590.80万元,其他建设费247.10万元,预备费241.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七、请根据本批复内容,在组织编制初步设计中,进一步完善绿建设计专篇和海绵城市设计专篇,并将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

九、请严格按照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管理有关要求,通过平台申报办理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817

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817日印发

赣县区发改投资字(2023)94号关于赣县区综合养护中心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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