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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11月份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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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0月31日全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扩大)会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调度视频会会议精神,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我镇实际,现将11月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村、工作队(组)、帮扶干部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国办系统信息动态管理

1、开展信息采集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需要采集的信息包括:一是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变化情况;二是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情况;三是自然村、行政村数据变化情况。以上采集信息以村为单位收集汇总。

2、开展国办系统数据更新录入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11月16日起,各村专干要带上本轮新核算的收入明白卡、脱贫户监测户信息对照表到镇集中开展数据更新录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村级资料台账更新完善

各村要参照集中攻坚期间下发的《镇村资料清单》更新完善村级资料台账。部分镇级层面会反馈的,镇乡村振兴办会在11月20日前陆续反馈,请各村及时收藏并下载打印,补充更新本村台账,确保镇村台账数据、信息一致。各村年度工作总结务必在本月20日前报至镇乡村振兴办。

三、上墙资料更新、更换

1、村委会上墙资料。各村要及时与广告公司对接更换工作队(组)调整后的公示牌、村委会“红黄绿”预警帮扶卡(注意: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一律做红牌)、振兴规划等版面。2023年政策宣传栏已安排广告公司统一制作,各村要配合广告公司进行更换。

2、户上资料张贴及更新。脱贫户、监测户室内要张贴《申报政策“明白纸”》、《帮扶政策“明白纸”》、《收入及政策享受明白卡》;脱贫户、监测户室外要张贴结对帮扶公示牌(监测户与脱贫户公示牌版本不一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牌。

四、户情报告更新完善及疑似户的研判

各村要根据镇乡村振兴办11月1日反馈的户情报告检查反馈问题,逐户开展好整改,按照新的户情报告样板更新完善好不纳入监测对象的户情报告(11月15日前完成)。另外,在入户开展户情调查的过程中如有发现需要纳入的,请第一时间向镇乡村振兴办报备。

五、防贫保险的摸排申报

各村要时刻关注脱贫户、监测对象新办残疾(或残疾证升级)、医疗自费情况、在校生因学刚性支出等情况变动,及时向镇乡村振兴办反馈信息,避免防贫保险漏报情况。

六、饮水安全

1.加大排查监测和帮扶力度,督促各村持续更新好饮水安全动态排查监测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2.定期巡查水源,加强对集中供水点、小微工程日常监管运行维护,督促好相关责任村做好破旧水管的更换,并搞好水源周边环境卫生。

3.各村要做好张贴县、乡、村供水服务监督明白卡全覆盖、供水服务宣传,确保舆情不出镇。

七、就业帮扶

1.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清楚自身从事的岗位职责、履职范围,知道每周至少集中工作2次、每年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考核,每月及时上报考核资料,且要根据履职表现进行奖惩,每月工资发放时要体现差异化。

2.申报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本月底前,各村可再次上报一批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在外务工时间可算到截止今年底在区外务工满3个月,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了打零工、灵活就业或做学徒工等类型的。

八、小额信贷

各村要加强与贷款户的沟通,贷款用途必须是用于发展产业(如各类养殖、种植、购买农机具、整修农田水利设施等),不能回答用于建房、还债等。

九、教育保障

各村要继续做好未入学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留好影像资料,妥善保存劝学资料。

十、项目建设

做好2023年衔接资金收尾工作,小均、旱塘、山田项目要加快施工收尾工作,苎洲村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本月底全部完工验收;已完工验收项目要督促施工方加快资料整理速度,在本月中旬之前上报申拨资料;加快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度,目前尚未有一个完工了的,争取本月底前要全部完工,同时,要按照项目批复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

十一、住房安全

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短板要求,全面整改已摸排发现住房安全问题整改,确保100%整改到位。做好一次回头看,11月15日前已整改的要全部过点。另外,要常态化抓好住房安全排查工作。

十二、农村户厕

全镇254户户厕需要整改,全部由镇统一安排整改,涉及村里的要配合、协助好这次户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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