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7月份工作提示
根据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现将7月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提示如下,请各村、工作队(组)、帮扶干部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
坚持开展好每月一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排查工作,各村要及时研判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查缺补漏,切实提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实效。另外,我镇今年上半年仅有苎洲村新增一户监测对象,暂时没有风险消除户(含监测超过半年且家中有劳动力户),在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两方面情况不够理想。各村要切实压实排查、研判、监测责任,不能因为嫌纳入监测帮扶繁琐而体外循环,对于确实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应纳尽纳。
二、申报2023年第一批次防止返贫保险
各村要及时组织学习《〈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精准防返贫保险方案〉的通知》(赣县区巩办字〔2023〕19号)文件精神,在本月上旬前摸排上报符合条件的有返贫致贫风险人员名单,协助申报本批次防止返贫保险。注意:今年因病住院产生的自付费用起付线标准由1.5万元下调至1.3万元。
三、结对帮扶走访工作
结合区乡村振兴局6月21日下发的《近期工作提示》,各村要组织所有帮扶干部在本月上旬前遍访帮扶对象1次以上,重点开展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发放三张宣传单。具体包括:《申报政策明白纸》、《帮扶政策明白纸》、《防溺水小知识》;二是宣传好政策。包括防溺水知识、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防止返贫保险政策以及帮扶政策明白纸上的内容;三是沟通好感情。了解帮扶对象家庭人口产业、就业、创业、住房、教育、医疗、日常生活等现状,尽可能帮助解决现实问题,提高满意度。
四、2023年第三期收入核算及录入工作
各村要及时对照各类资金发放表及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收入情况组织人员核算2023年4-6月收入情况,并安排专干在7月5日前录入省办收入监测第三期系统内。同时,用好收入监测分析后台,对于收入下降特别是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在周一晚上学习会上进行研判,及时增补措施。
五、农业产业
1、粮食生产:一是加强早稻、中稻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二是及时落实晚稻种植面积,建好台账,根据早稻生长情况适时育秧。三是继续开展撂荒田整治并种植晚稻。
2、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方抓紧扫尾并进行问题整改。相关村做好2023年项目前期工作。
3、做好大棚蔬菜换茬和空棚整治工作。
4、甜叶菊生产:加强后期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和收获准备工作。
六、就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人员年满70周岁需更换人员的河埠、山田、六十里店、龙舌、墩上等村需在7月20日前将新聘请人员的合同、公示照片交黄茵处,其他村如需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先与镇就业窗口联系;二是加大富士康工厂招工的宣传力度,确保每个村完成至少1人的招工任务。(富士康7月份开始投产,综合月收入4000-5000元。送工流程:求职者扫码AI面试码面试—体检—入职,入职满3个月即可算任务。村里将面试成功的求职者截屏图片,发送至黄茵处。)
七、小额信贷工作
6月份贷款到期的8户脱贫户均已完成续贷,请优良、三团、安坑等村及时协助7月份贷款到期的脱贫户办理还款或续贷手续。
八、光伏发电
做好第二季度光伏发电收益分配,做到应分尽分,尽量和当前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光伏发电效益。在7月13日之前上报分配计划表、会议记录、公示照片、打账记录。
九、易地搬迁
1、常态化走访易地搬迁户,做好帮扶工作。2、各村和帮扶干部及时掌握搬迁户家庭基本情况,特别是政策享受情况和“三业”帮扶情况,建立后续帮扶台账。
十、住房安全
1、对2022年已鉴定为C、D级房屋,特别是有人居住房屋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存根联交至镇振兴办。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张贴危房警示牌、拉横幅等措施。
2、开展2023年危房改造提升对象调查摸底,上报《江口镇2023年危房提升改造摸底表》。
十一、饮水安全
1、持续做好对村内距离偏远的用水户、低保户、病残户、缺劳力户及孤寡老人等敏感词,请谨慎使用。的饮水和用水状况的监测(水压、水量、水质)。
2、加大排查监测和帮扶力度,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
3、加强对集中供水点、小微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及时督促责任村做好责任公示牌的更新。
4、督促好相关责任村做好破旧水管的更换,并搞好水源周边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杂草。
5、服务和宣传,解决群众所及所盼。
6.配合好上级水利部门做好饮水工程水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