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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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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凝心聚力、精准施策,扎实推动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五次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作示范、勇争先”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对标争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排头兵”、建设“全国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目标,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盯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任务,围绕“三落实一巩固”,坚持“2+4”工作模式,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分季度开展“三业”提升、住房保障、饮水安全、政策享受和环境整治等4大集中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再上新台阶。

二、巩固脱贫成果,守牢返贫底线

(一)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1.健全快速预警响应机制。继续实行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比对“三线并行”监测预警,及时掌握致贫返贫风险。落实“每季一赋牌、每月一排查,每周一研判”机制,组织镇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聚焦大病户、突发意外事故户、新增低保户、整户低保户、新增残疾人户、土坯房户等人群,综合研判农户家庭收支及结构变化、“两不愁三保障”等基本生活状况,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三类人员”监测帮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发挥部门数据筛查比对预警“前哨”作用,及时核查疑似数据,做到早发现、早纳入。对新识别的“三类人员”,按照主要领导、驻村领导、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优先次序安排干部结对帮扶。每季度对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情况综合研判,每季度进行一次“红黄绿”动态赋牌监测。

2.强化稳定消除风险机制。聚焦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带动、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稳岗就业、创业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对丧失劳力户、大病户、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户,落实兜底保障、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做到应扶尽扶。对通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严格按照程序退出,并在监测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对已消除风险的对象,常态化关注家庭生活、收支情况,及时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

(二)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

1.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在摸清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的基础上,落实分级定责管护,加强运营管理。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和管理情况“回头看”,全面提升扶贫资产摸排登记信息准确性,确保确权程序合规、确权结果公开。健全扶贫资产管理调度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扶贫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月一调度,动态监测扶贫资产数据,规范资产管护运营。组织开展扶贫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高资产后续管护水平。常态化抓好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做到验收一个、确权登记一个,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2.提高资金项目效能。认真谋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产业发展项目,及时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库入库程序和要素,建好管好用好2022年项目库,提高项目质量和成熟度。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保质保量下迅速推进,及时验收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早开工、快实施、早落地。聘请第三方全过程开展资金项目监管,严格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提升资金绩效。

(三)开展产业、就业、创业巩固提升行动。积极引导有劳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至少有一项产业或有一人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

1.提升产业带动实效。持续推进“五个一”产业扶持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模式,加大产业投入力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重不低于55%,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蔬菜、脐橙、甜叶菊、油茶等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富硒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力度,补齐精深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短板,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扶持建设1-2个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积极落实种苗供应、技术培训、订单销售等措施,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比重。组织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等消费帮扶活动,推进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加大小额信贷和产业振兴信贷落实力度,强化贷后监管责任。做好村级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

2.促进稳岗就业增收。强化政策扶持、就业推介、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就业务工信息监测,落实点对点劳务输出、送岗下村、现场招聘等措施,实现脱贫人口充分就业、稳岗转岗。统筹用好镇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兜底性就业保障作用。落实“雨露计划”政策,推进“乡村工匠”和“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区委打造科创高地、千亿园区、魅力新城、客家摇篮等用工需求,积极对接群众意愿、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有针对性的培养一批家政、电商、烹饪、旅游、种养等企业紧缺、市场需求大的技术人才。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到镇村建设帮扶车间,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推进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持续实施“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引导劳动力返乡务工就业。

3.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完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能力强、有经营头脑、有创业意愿的脱贫人口通过创业增加收入。结合开展“三请三回”和“万企兴万村”活动,支持引导乡贤、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乡村人才、农民工等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落实创业补助政策,积极帮助创业人员协调解决用地、招工、资金、技术等难题,创造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在素质提升、项目建设、创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四)开展危旧房动态清零及老人住危房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和开展老人住老(危)房专项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对辖区内所有有人居住的土坯房和圩镇上有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及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开展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分类整治。一是拆除一批。对排查出有人居住的D级危房、已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或危房改造拆旧建新政策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农村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进行拆除,并进行复垦复绿。二是劝离一批。持续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和赣南新妇女运动,全面排查“子女住新房、老人住老(危)房”现象,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劝一批老人搬去和子女共同居住,并依法把无保留价值的老房(危房)拆除。三是维修一批。对鉴定安全等级为C级的房屋实施维修加固。对居住在等级B级以上的土坯房但生活场景较差的农户,动员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常态化排查保障房、易地搬迁房、一层砖混房漏雨渗水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加固。四是迁出一批。对在圩镇租住有安全隐患危旧房的,立即对租户进行劝离迁出。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监测使用年限超30年、实施过维修加固、住房等级鉴定为B级、住房周边场地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开展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行动。稳固饮水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完善提升小型供水工程水源及制水设施设备,强化管网延伸、新建及改造提升集中供水工程、打井等措施,系统性解决季节性、工程性缺水及水质不稳定问题,力争新标准下自来水普及率达85.1%。压实各级管护主体责任,健全供水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管护实施主体效能,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供水工程管理服务全面规范落实到位。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农村饮水水质抽样检测。健全饮水安全监督服务体系,落实一体化管护协议,加强对镇、村两级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宣传公示,及时掌握、解决群众饮水困难。

(六)开展政策落实和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开展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兜底保障等到户帮扶政策落实大排查,全面解决政策落实“跑冒滴漏”问题,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精准落实。

1.及时落实帮扶政策。推动现有主要帮扶政策稳中调优、完善提升、衔接落实,确保政策不弱化、不缩水、不断档。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常态化开展“双线”控辍保学工作,着力推进乡村“领头雁”培育项目;优化调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开展脱贫户和监测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行动,确保参保率100%。建立医保资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医疗报销制度,合理控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自费过高影响基本生活的,及时启动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等措施。加大新增慢性病鉴定力度,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和村卫生室管理,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失能特困老人、孤儿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落实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措施,兜牢民生保障防线。全面落实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奖补、小额信贷贴息、易地搬迁后扶、防贫保险等各项到户类帮扶政策。

2.抓好环境整治提升。开展户内、户外环境大整治,组织搞好镇村环境卫生,持续实施好“赣南新妇女”运动之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农户做好家庭“五净一规范”,实现村庄环境整洁宜居、农户家庭干净清爽。

(七)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落实搬迁安置点“点长制”,制定“点长”帮扶规划,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每月回访制度,及时掌握搬迁户收支变化、生活情况,对致贫返贫风险的搬迁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落实迁出地和迁入地均安排干部帮扶的双向帮扶机制。统筹搬迁后扶资金,加大安置区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微田园”,积极引进企业在安置点设立帮扶车间或周边建设产业基地,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管好帮扶车间,用好公益岗位,做好就业服务,创新就业途径,确保安置人口200人及以上的安置点至少选准1个产业、建设1个产业基地,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完善提升安置点充电桩、监控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积极探索发展安置点集体经济。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对安心家园易地搬迁点建立“一站式”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工资待遇由财政统一列支,享受一般村干部同等工资待遇,并扎实做好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物业、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道德讲堂、乡村夜话等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党旗引领·五星创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提升设施服务,衔接乡村振兴

(八)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1.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规划镇域村庄布局,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因村施策进行微改造、精提升,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高质量完成3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3个区重点帮扶村、1个红旅名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

2.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抓好乡村公路、国省道、昌赣深高铁沿线、河道沿线、屋场聚集区、乡村旅游区等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坚持“去存量、遏增量”,重点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房屋改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实现污水治理率24%以上。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队伍管理,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常态长效管理。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信息系统,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形成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3.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制定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建设指标体系,突出选树一批示范样板,立足红色资源、绿色生态、古色文化、产业基础,做好布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抓好重点项目,提升人居环境,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全力打造优良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点。

4.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推广资源利用、产业带动、资产经营、服务创收、土地开发、政策利用、异地置业发展模式,力争2022年全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100%,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15%。持续推进实施“1+N+1”“强村带弱村”的联村发展模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九)扎实抓好乡村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预警机制,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推动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本土人才充实村“两委”力量,建立健全党组织全面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广应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鼓励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争取更多事项纳入国家级、省级试点创建、典型案例。

(十)扎实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托幼、综合便民等服务,持续推进区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向常住人口覆盖,并做好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改善镇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继续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支持力度,提高镇卫生院首诊能力。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及防灾减灾体系能力建设。

2.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乡村夜话”、“党旗引领·五星创评”、“三讲一评颂党恩”等感恩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引导脱贫群众树立勤劳致富、争先发展、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激情。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不孝敬老人等不良习俗,防止因婚因赌、因懒、因不孝致贫返贫。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乡风文明新风尚。

(十一)广泛凝聚社会合力。坚持社会动员、汇聚各方力量,积极为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搭建广阔舞台,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资源助力巩固成果和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公益组织作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村一线流通。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月暨“99公益日”活动,动员高校、企业、“五老”、新乡贤、志愿者等各行各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四、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推进区镇村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党政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常态调度、督促指导,响鼓重槌压实责任。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各主体主要职责、任务分工。健全情况通报、会议调度等日常调度机制,各成员部门定期汇报工作动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十三)强化帮扶实效。落实“双考核、双问责”工作机制,实行帮扶单位与帮扶村责任捆绑,运用帮扶单位资源力量支持乡村振兴。强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考核管理,不定期抽查在岗履职情况,推动驻村工作队干在一线、履职尽责,遍访村里所有农户,掌握家庭情况,解决困难诉求,协同村“两委”抓好农村党建、防贫监测、产业就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全面开展“干群连心连情”活动,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每周一晚到村集中学习制度,及时组织收听收看“乡村振兴大讲堂”,提升镇村干部抓工作的能力水平。

(十四)强化督查考核。对国家后评估、省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聚焦“2+4”重点工作内容,健全督导调度、挂牌督办机制,对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压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导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重滞后的村实行“挂牌督办”。

(十五)强化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乡村振兴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十六)强化总结宣传。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宣传各村、各部门、各工作队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典型人物,讲好江口乡村全面振兴故事,让更多先进经验做法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突出乡村振兴战线先进模范宣传激励,营造拼搏奋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及时办理“12317”平台及其他渠道接收的群众咨询事项、意见诉求。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舆情监测,健全镇、村二级“分级受理、分级处置”的分级管理和舆情处置机制,及时掌握舆论动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切实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附件:江口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江口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任务要求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排在第一位的

为牵头单位)

一、巩固脱贫成果,守牢返贫底线

1

1.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

坚持“每季一赋牌、每月一走访、每周一研判”制度,用好“三线并行”排查机制,把牢防止返贫监测关口。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2

对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区民政、区残联、区应急等单位反馈的人员名单,及时上户核实情况,实现有效预警。

全年

区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3

用好产业带动、技能培训、稳岗就业、创业扶持、信贷支持、兜底保障、防贫保险、临时救助等帮扶举措,因户施策精准帮扶,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医保所、镇民政所、镇农业农经站、镇人社窗口、镇残联、江口中学、江口中心小学、镇内已办证幼儿园、各村

4

2.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

开展扶贫资产登记和管理情况“回头看”,全面提升扶贫资产摸排登记信息准确度,确保应登尽登。

12月底前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5

建立扶贫资产管理调度工作机制,充分运用扶贫资产信息系统,实行一月一调度,动态监测扶贫资产数据,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6

2.强化衔接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

常态化抓好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做到验收一个、确权登记一个,确保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12月底前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7

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保持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

8

规范项目库入库程序和要素,建好管好用好2022年区级项目库,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和成熟度

全年

镇项目办、各村

9

出台衔接资金项目监督核查工作方案,聘请第三方全过程开展资金项目监管。

3月中旬前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

10

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跟踪管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确保达到进度要求。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11

做好国家、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12

3.开展产业、就业、创业巩固提升行动

3.开展产业、就业、创业巩固提升行动

3.开展产业、就业、创业巩固提升行动

逐步加大产业投入,确保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各村

13

因地制宜发展蔬菜、甜叶菊、脐橙、油茶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富硒产品认证和品牌创建力度,培育扶持经营主体,扶持建设一至两个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

全年

镇农业农经站、镇林管站、镇菊技站、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14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比重。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各村

15

组织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积极参与各级举办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会等消费帮扶活动,推进农副产品直供直销单位食堂和交易市场。

9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各村

16

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参与全区示范培训班。

10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17

加大小额信贷和产业振兴信贷落实力度,强化贷后监管责任。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江西农商银行江口支行、各村

18

做好村级光伏电站的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有光伏电站的村

19

强化政策扶持、就业推介、信息服务,定期开展就业务工信息监测,落实点对点劳务输出、送岗下乡、现场招聘等措施,实现脱贫人口充分就业、稳岗转岗。

全年

镇人社窗口、各村

20

统筹用好镇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支持,实行动态管理。

全年

镇人社窗口、各村

21

积极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到镇村建设帮扶车间,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全年

镇人社窗口、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22

落实“雨露计划”政策。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23

推进“乡村工匠”和“职业农民”培育认定。

全年

镇人社窗口、各村

24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对接群众意愿、培训机构和职业学校,培养一批家政、电商、烹饪、旅游、种养等企业紧缺、市场需求大的技术人才。

全年

镇人社窗口、各村

25

持续实施“孩子喊父母回家上班”行动,引导劳动力返乡务工就业。

全年

镇人社窗口、镇妇联、各村

26

完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支持体系,鼓励能力强、有经营头脑、有创业意愿的脱贫人口通过创业增加收入。

全年

镇人社窗口、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各村

27

结合“三请三回”活动,支持引导乡贤、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农民工等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落实创业补助政策。

全年

镇人社窗口、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镇招商办、镇党建办、各村

28

4.开展危旧房动态清零及老人住危房专项整治行动

对有人居住的D级危房、已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或危房改造拆旧建新政策应拆未拆的老旧房、农村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进行拆除,并进行复垦复绿。

3月底前

镇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29

针对“子女住新房,老人住老(危)房”的现象进行全面排查,若存在老人住老房现象,督促劝离老人搬去和子女共同生活,并依法把无保留价值的老房拆除。

3月底前

镇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镇宣传办、镇妇联、各村

30

对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房屋实施维修加固。常态化排查保障房、易地搬迁房、一层砖混房漏雨渗水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修加固。

3月底前

镇项目办、各村

31

对现居住在住房安全等级B级以上土坯房但生活场景较差的农户,动员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家庭环境卫生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月底前

镇项目办、各村

32

对圩镇住房安全开展全面排查,对在圩镇租住有安全隐患危旧房的,立即对租户进行劝离迁出。

3月底前

镇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居委会

33

常态化监测使用年限超30年、实施过维修加固、住房等级鉴定为B级、住房周边场地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全年

镇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各村

34

5.开展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行动

5.开展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行动

稳固饮水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完善小型供水工程的水源及制水设施设备。

9月底前

镇水管站、镇财政所、各村

35

系统性解决存在的季节性、工程性缺水以及水质不稳定问题,力争新标准下自来水普及率达85.1%。

9月底前

镇水管站、镇财政所、各村

36

压实各级管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管护实施主体效能,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供水工程管理服务全面规范落实到位。

全年

镇水管站、各村

37

健全监督服务体系,落实一体化管护协议,加强对镇、村两级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宣传公示,及时掌握、解决群众饮水困难。

全年

镇水管站、各村

38

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农村饮水水质抽样检测。

全年

镇水管站、各村

39

深化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中心的合作,强化问题发现机制。

全年

镇水管站、各村

40

6.开展政策落实和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6.开展政策落实和环境整治巩固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常态化开展“双线”控辍保学工作。

全年

江口中学、江口中心小学、镇内已办证幼儿园、各村

41

开展脱贫户和监测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行动,确保参保率100%。

3月底前

镇医保所、各村

42

及时对医保资助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加大力度宣传医保政策变化内容。

全年

镇医保所、各村

43

加大新增慢性病鉴定力度,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和村卫生室管理,不断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全年

镇医保所、江口卫生院、各村

44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大对困难群众、失能特困老人、孤儿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落实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措施。

全年

镇民政所、镇残联、各村

45

着力推进乡村教师“领头雁”培育项目。

全年

镇宣传办、江口中学、江口中心小学、镇内已办证幼儿园

46

全面落实危房改造、饮水安全、产业就业奖补、小额信贷贴息、易地搬迁后扶、防贫保险等各项帮扶政策。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镇项目办、镇水管站、镇农业农经站、镇人社窗口、各村

47

开展户内、户外环境大整治,组织搞好乡村环境卫生,持续实施好“赣南新妇女”运动之清洁家园行动,引导农户做好家庭“五净一规范”,实现村庄环境整洁宜居、农户家庭干净清爽。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妇联、各村

48

7.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优化完善“点长制”,制定“点长”的帮扶规划,明确“点长”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

3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

49

落实每月回访制度,及时掌握搬迁户收支变化、生活情况,对致贫返贫风险的搬迁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落实迁出地和迁入地均安排干部帮扶的双向帮扶机制。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

50

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微田园”,积极引进企业在安置点周边建设产业基地,确保安心家园易地搬迁点至少选准1个产业、建设1个产业基地。

12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镇招商办

51

积极开展技能培训,管好帮扶车间,用好公益岗位,做好就业服务,创新就业途径,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

12月底前

镇人社窗口、各村

52

根据政策要求对安心家园安置点建立“一站式”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工资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享受一般村干部同等工资待遇,并做好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物业、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

6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镇民政所

53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持续开展“党旗引领·五星创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全年

镇宣传办、各村

二、提升设施服务,衔接乡村振兴

54

8.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高质量完成3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1个市级巩固拓展村和3个区重点帮扶村、1个红旅名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12月底前

镇自然资源所、镇项目办、重点村

55

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扫一遍”行动,抓好乡村公路、国省道、昌赣深高铁沿线、河道沿线、屋场聚集区等环境整治提升。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城管、玉禾田公司、各村

56

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坚持“去存量、遏增量”,重点抓好问题厕所整改和新建房屋改厕,基本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57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保洁员队伍管理,逐步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常态长效管理。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58

积极向上争取各项扶持政策,确保从资金项目、建设用地、金融信贷等方面对重点帮扶村予以倾斜扶持,其中省、市、区重点帮扶村分别按照不低于100万元/年、50万元/年、30万/年的标准加大资金投入。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镇乡村振兴办、重点村

59

对照完成重点帮扶村建设指标体系。

3月底前

镇项目办、镇乡村振兴办、重点村

60

建立重点村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每月梳理汇总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全年

镇项目办、镇财政所、重点村

61

对重点帮扶村每年进行监测评估。

12月底前

镇项目办、镇乡村振兴办、重点村

62

积极培育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民宿、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全力打造1-2个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点。

12月底前

镇农业农经站、镇乡村振兴办、镇财政所、镇党建办、各村

63

8.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力争2022年全镇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100%,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15%。

12月底前

镇党建办、各村

64

9.扎实抓好乡村治理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预警机制,做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

全年

镇党建办、各村

65

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深入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争取更多事项纳入国家级、省级试点创建、典型案例。

全年

镇农业农经站、镇乡村振兴办局、镇宣传办、镇党建办、镇综治办、镇司法所、镇民政所、各村

66

10.扎实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推进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持续改善农村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托幼服务、综合便民服务等水平,并做好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创建。

全年

镇农业农经站、镇内学校、镇医保所、镇劳保所、镇民政所、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67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服务水平。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

全年

江口中学、江口中心小学、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68

加大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支持力度,提高镇卫生院首诊能力。

全年

镇医保所、江口卫生院

69

完善村级防灾减灾体系能力建设。

全年

镇应急办、各村

70

深入开展“乡村夜话”、“党旗引领·五星创评”、“三讲一评颂党恩”等感恩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12月底前

镇宣传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71

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不孝敬老人等不良习俗。

12月底前

镇宣传办、镇妇联、各村

72

11.广泛凝聚社会合力

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发挥公益组织作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地区、向乡村一线流通。

全年

镇宣传办、各村

73

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公益月暨“99公益日”活动。

第三、四

季度

镇民政所、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三、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

74

12.强化

组织保障

健全情况报送、会议调度等日常调度机制,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

75

及时向各村收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合力破解,并形成指导意见。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76

13.强化

帮扶措施

加强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常态化暗访督导。

全年

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

77

组织对驻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讲清工作职责、讲清纪律要求、提升工作本领。

5月底前

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78

组织收看“乡村大讲堂”,推动各驻村工作队把驻村帮扶工作做扎实、做到位,提高全镇驻村干部履职能力。

每季度

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79

在全镇范围开展“干群连心连情”活动。

3月上旬前、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80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81

制定、实施全镇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

3月底前、

全年

镇党建办、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82

14.强化督查考核

对国家、省考核评估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

3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局、各村

83

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5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镇纪委

84

围绕“2+4”等巩固脱贫成果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日常暗访督导,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导。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镇纪委、镇党建办

85

15.强化作风建设

持续深入开展有效衔接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全年

镇纪委、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站、各村

86

16.强化

总结宣传

做好“12317”平台信访件办理。

全年

镇乡村振兴办、各村

87

总结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经验。

11月底前

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农经办、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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