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政策解读
一、文件说明
2022年4月2日,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年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落细,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区实际,拟写此文件。
二、核心内容
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及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三、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
四、是否涉及编制、人事、财政资金情况;
否
五、征求意见情况(用何种方式征求了哪些部门意见及部门意见反馈意见,若无意见需提依据,未反馈单位视为无意见)
2022年4月29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和《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密网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等142个单位的意见,区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提出修改意见3条,3个单位回复无意见,其余单位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区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及时将交通(事故)动态和预警通报消防救援部门,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应为区交管大队工作职责,已采纳并修改;
区民政局反馈意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分析评估全区医养结合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应更改为“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分析评估全区医养结合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未采纳;
区文广新旅局反馈意见:“督促指导广电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工作专题宣传,适时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应为宣传部工作职责,已采纳并修改。
六、省市有关要求(文稿中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用下划横线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