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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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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政策解读

一、文件说明

2022年4月2日,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年底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落细,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区实际,拟写此文件

二、核心内容

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及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三、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

、是否涉及编制、人事、财政资金情况;

、征求意见情况(用何种方式征求了哪些部门意见及部门意见反馈意见,若无意见需提依据,未反馈单位视为无意见

2022429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2022年赣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和《2022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密网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142个单位的意见区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文广新旅局提出修改意见33个单位回复无意见,其余单位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区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及时将交通(事故)动态和预警通报消防救援部门,为消防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应为区交管大队工作职责,已采纳修改;

民政局反馈意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分析评估全区医养结合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应更改为协同卫生健康部门分析评估全区医养结合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未采纳;

区文广新旅局反馈意见:督促指导广电系统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工作专题宣传,适时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知识”应为宣传部工作职责,已采纳并修改。

、省市有关要求(文稿中与省市文件不同的内容用下划横线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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