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
一、验机
1、 机具补贴额小于4000元的机具验机应由当地乡政府/镇政府或乡镇农机站进行验机,验机完毕在购机发票上签注“已验机”字样并盖章。
2、 机具补贴额大于4000元的机具验机由购机户将所购机具运送到区农机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机(赣县区灌婴路行政服务中心)。
3、 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的补贴机具(烘干机、清洗机等)验机由区农机局、财政局牵头,会同果业局等成员单位上门实地逐台(套)核实。
二、办理牌证
在办理申请补贴时,对于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购机者应到区农机局安全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购置需现场安装的机具,购机者须安装完成并提交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
三、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购机者本人,凭以下材料到区农机局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农机局窗口)申请农机购置补贴: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购机发票原件(机具补贴额小于4000元的由乡镇农机站或乡政府验机并签字盖章);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必须是农村信用社账号,对公账号除外);
5、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拓印膜2套。(无配套动力的只需一套);
注:提出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必须是购机者本人,对非购机者本人提出的申请,农机部门不予受理。严禁经销企业代办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赣县区农业机械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