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赣县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赣县审委字〔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8日起,重点对2020-2021年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 计 组组长:熊玉冰(中共党员)
审计组副组长:韩启央(中共党员)
审 计 组成员:林春琴(主审)、戴玉蓉(中共党员)、赖万斌、陈丽娟、刘晓芳、肖志坚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文明审计要求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