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赣县区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赣县审委字〔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9日起,对你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赣州市赣县区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党组成员、经责办主任熊玉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俞增伦同志担任,成员包括谢兰琴(主审)、廖思雨等。
附件: 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3.文明审计要求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