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组织部委托,经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赣州市赣县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20日起,对黄石明同志任中共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党委书记职务期间(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组组长:熊玉冰(中共党员)
审计组副组长:黄 燕(中共党员)
审计组成员:廖思雨(主审)、成鸿蓓(中共党员)、胡建国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赣县区审计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