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赣县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8月29日在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西省地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赣县区审计局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五大”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六个江西”建设和“三大战略、八大行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监督与服务。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整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83775万元,实际完成数17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5%。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7052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70523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53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483422万元;年终结余5297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35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3542万元;年终结余1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社保基金收入决算88400万元;社保基金支出决算427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649万元。
二、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全面。未将利润、股利、股息等收入项目编列进年初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截至2022年末,部分预算单位的部分预算指标当年无支出。
2.未按规定用途动支预备费。2022年部分预备费动用支出不符合规定用途,不属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2年末,非税收入资金专户非税收入余额未及时上缴国库。
2.财政专户利息未在当年缴库。2022年非税收入资金专户、促进发展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未在当年全额缴库,余额于2023年1月缴入国库。
3.部分财政专户资金盘活不到位。截至2022年末,促进发展资金专户、特设专户其他资金专户、精准扶贫专户等财政专户结存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
(四)绩效管理方面
未公开预算绩效评价结果。2022年选取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等重点部门、社会保险资金以及赣县中学西校区等学校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未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面向全社会依法公开。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2023年对区交通局、融媒体中心、城管局开展了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一)交通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方面
(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偏大,超上年支出决算数。
(2)非税收入未缴国库。2022年专项账银行账户资金存款利息列专项其他收入,年终未上缴国库。
2、决算草案方面
(1)年初预算编制不全。年初支出预算只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收支决算时通过预算调整反映项目支出决算数。
(2)年初结转和结余未编入年终决算。2022年经费账反映申请拨回上年度指标额度年终未编入决算表反映收入。
3、财务管理方面
(1)债权资金管理核算方面:①历年预付工程款未结转挂账金额大。②交通所属站所往来挂账未清理。③单位欠款挂账未清理。④部分个人欠款未清理清收。
(2)债务资金管理核算方面:①部分收入收益性资金长期挂账未处置。②应付未项目工程款及费用长期挂账未处置。③应付未付外单位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
(二)融媒体中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其他资金收入未上缴财政。其他资金账户中核算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直接列部门收入并用于日常开支。
2、预算编制不完整,其他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其他资金收入期初余额未作为上年结转(结余)其他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通过报账员个人账户报销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城管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决算编制方面
(1) 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21年年末部门结转结余的其他资金未纳入部门2022年初预算编制。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偏大。
2022年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超上年实际支出较大,未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相应调整预算编制。
(3)部门决算编报不准确。2022年明细账有关支出、收入与决算报表有关数据存在差异。
2、预算执行方面
(1)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明细账‘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报废垃圾桶、废弃广告牌等资产处置收入应缴未缴国库。
(2)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2年12月末,赣县区城市管理局“应缴财政款”结余未上缴区财政。
(3)部分预算项目当年执行率低。
截至2022年底,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城区雨污分流管道设施及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赣县区城区综合停车场四期项目等预算项目在2022年执行率低于30%。
3、固定资产核算方面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固定资产车辆长期账实不符;二是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账实不符:已出租资产或转出资产未入账反映、已转出资产未做固定资产减少账务处理。
(2)2022年车辆购置税未入固定资产核算。
(3)已报废车辆长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其他方面
(1)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包括个别会务费列差旅费支出;同一天日期重复报销差旅补助。
(2)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部分出差住宿费未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四、专项审计情况
2023年上半年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了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套取财政项目资金。一是重复申报,套取财政项目资金。二是以旧顶新,套取财政项目资金。
2、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使用。
3、资金闲置。2019年、2021年部分乡镇对拨入的水保封禁管护费存在资金结余,无对应的项目支出安排。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虚增税费,导致多奖补税费。
2、以奖代补项目重复补助。
3、超进度按施工单位报送结算金额兑付项目资金,导致项目未办理结算审核。
4、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
5、项目未验收结审,超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项目建设方面
1、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X镇备用水源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选址不准,造成项目停工无法实施。
2、个别项目未实施,造成资金沉淀。
3、个别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投资效益未按期发挥。
(四)项目运营维护方面
部分项目由于后期运营维护不到位导致未发挥长期、固定效益。
(五)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随意减少工程量,多计工程价款;
2、虚列投资完成额;
3、建设单位监管缺失,施工方偷工减料;
4、超付项目资金。
(六)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方面
1. 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失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2.相关人员未取得水土保持监理资格从事监理业务.
3.相关人员未取得水利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超出执业范围、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五、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截止2023年7月末,实施完成了农业农村局等39个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分类如下:
(一)专项(用)资金管理不规范。
1、救助资金发放手续不齐全。未附救助群众名单和申请审批救助相关资料,信息填报不完整。
2、应列收入核算的专项资金拨款列“其他应付款”核算。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未及时预存管理。
4、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单位中心工作支出、发放退休人员慰问费;
5、部分专项预算执行率低:当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低。
6、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长期结存。
(二)现金管理不规范,未执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1、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办公用品、接待费、出差机票和住宿费费用等使用现金支付;
2、大额现金支付:使用大额现金结付水费、通讯服务费、油卡充值、工程款等;
3、“库存现金”超限额:账面月末、年末反映“库存现金”超限额,实地盘点现金超限额较大;
4、“库存现金”借条抵库,月末未作相关账务处理。
5、报账不及时:现金支付的费用未执行月清月结,出纳取现支付的票据当月未移交会计入账。
(三)部分津补贴发放和福利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1、专项津贴发放(计生津贴等)不合规:未及时按规定停止执行、发放范围扩大等;扩大范围给非式人员(乡镇聘用人员)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村干部领取生态护林员工资。
2、扩大先进奖励计奖基数:将特殊岗位津贴纳入计奖基数,多计发奖励。
3、福利费支出不合规:通过采购物资方式全员统发福利费,与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规定不符。
(四)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1、公务接待报账手续不全:无接待审批手续、公函、接待清单、菜单等;
2、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支出与职工伙食费未分开核算,全部列入职工伙食费支出;
3、同一天同一事项接待两次或超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
4、现金支付公务接待费。
(五)差旅(下乡)费、会议费报账管理不规范。
1、不合规票据报账:不合规住宿(非出差地点)票据报账、造表支付租车费(差旅费)、使用作废车票报交通费等;
2、超标准、超范围填报差旅(下乡)费:超车票金额填报车费、超标准填报市内交通费补助和伙食补助、非省外出差填报住宿补差等;
3、重叠(复)报账:同一天填报两次不同地点的出差(下乡)伙食费补助、同一天重复填报下乡费等;
4、相关出差费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如住宿费、机票等。
6、出差报账填报不规范、附件资料不齐。
7、会议餐费超标准。
(六)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对移交、清理的资产进行销账处理,购置固定资产未增加“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部分费用化支出列“固定资产”;
2、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账务核算;
3、固定资产未设置明细账核算。
(七)债权债务管理不规范。
往来账款未定期进行清理、结算:工程款往来长期挂账、收支项目挂账、应收往来清理不及时形成呆账;
(八)收入(费)管理不规范。
滞留非税收入。应缴入国库的罚款、租金等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九)执行政府采购方面。
部分设备采购、广告费事项未履职政府采购手续;
(十)工会经费核算管理不规范。
1、工会经费支出票据报账不规范:无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
2、工会经费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个人会费未按规定收取、未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
(十一)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工程款结付不合规:结付款转村管理人员账户、超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多付工程款,清付工程款未附合同、验收单等必要资料等;
2、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不合规:存在时间逻辑错误、签字及时间漏项等问题;
3、部分工程项目未收取(扣留)质保金。
(十二)票据报账和审核方面。
1、不合规票据报账:报销付款方为其他单位名称的发票,未取得税票自制支出表方式支付劳务费、办公房租金、食堂物资费(采购单),报账发票与报账事项不一致等;
2、报账审核不严:无发票报账(使用报账审批单审批)、发票(支出事项)未附清单附件、报账票据和附件印章或签字不齐等;
3、报账发票收款方与结付账款收款人不一致。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根据《赣县区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受区委组织部委托,2022年开展了长洛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包括:
1. 占用耕地违规建养猪栏。桂林村店下组1村民在离饮用水源地3米内建养猪栏,占用耕地。
2. 未办理相应手续破坏林地。2022年1农户在未办理相应手续情况下,在五里村半坑组挖山动土破坏林地。
3. 个别项目建设用地未批先征先建。2021年在未取得自然资源局赣县分局建设用地批复,征用桂林村4户农户耕地用于长洛乡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不力,存在环境污染。赣县区长洛乡品德养殖场位于长洛村枫树坪组,建于2016年4月,栏舍面积850㎡,现场走访发现,沼气出料口堵塞未处理、污水从沼气池面溢出,地面污水横流。
5. 个别大棚蔬菜基地内存在“白色污染”现象。现场发现中坑村蔬菜基地承租人在处理塑料薄膜时存在丢弃、就地焚烧的现象。
6. 存在对林地占用、采伐林木、调运疫木监管不严的现象。
2019年至2021年,经林业部门查证,有农户或企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长洛乡境内雇挖机擅自开挖占用林地种植脐橙、建办公楼、勘查矿产、堆放矿部石材,以及乱砍乱伐林木、擅自调运疫木、林木。
7.部分村集体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滞留在乡财政所。
8.其他应引起关注的情况。审计查阅有关资料发现,截至审计日,五里村、中坑村蔬菜基地浇铸大棚钢架水泥基桩1600多个,为将来耕地复耕清除钢架水泥基桩不彻底带来安全生产隐患。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盘活各类存量资源。从严编制预算,严把支出关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的管理,做到应缴尽缴,防止延压和滞留。
(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监控管理,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进度,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政府系统内债务规模年内有所增加,应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机制,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合理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逐步化解现有债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