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重点民生领域 > 水利

赣县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访问量:

赣县区2022年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赣县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新思路切实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实有效转变,全力提升全区河流水环境质量全区1人被省政府评为优秀河长,全市河长制工作会在赣县区召开。2022年以来,赣江干流(赣县段)水质明显改善,储潭省控断面水质类别达到Ⅲ类水质及以上,新庙前、潭坑口国控断面水质类别年均值稳定在II类,达标率100%;桃江江口、平江江口、赣县梅林国控断面水质类别年均值稳定在Ⅱ类,达标率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体系建设日趋完善。一是及时调整河长人员,聘用脱贫户承担河道保洁员。我区共有级河长5人,乡(镇)级河长38人,河道落实警长20人,村(居)级河长276人,巡查员或专管员176人,河道保洁员(贫困户)203人。二是高位推进。区委、区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先后召开3次总河长会议,6次调度会,研究部署河长制及幸福河湖建设。创新表彰激励机制,区政府对6个河长制先进集体和45名个人进行了表彰,是全市首个由区政府开展河长制表彰的县(市、区)三是建立了21支“河小青”志愿者服务队伍,注册“河小青”志愿者60余人,设立民间河长17名、企业河长7名,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青”“爱河护河,党员在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净滩活动98场次,全区形成了“河长带动、部门联动、乡村推动、群众自动”的管河护水新格局。

 2.幸福河湖建设有力有效。编制《贡水幸福河湖实施规划》《赣江赣县区段健康评价》,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创新幸福河流多元化精准打造体系,根据各地人文特色,按照多点布局、全面发力原则,整合中小河流治理、水库移民后扶、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捆绑流域内水利、林业、住建、生态环境项目,多点凝聚幸福河湖创建合力,打造出了湖江蜜月岛水生态文明示范村、梅林湿地公园、贡江“十里樱花”带、储潭晓静河长制主题公园、晓镜水利风景区、茅店西坑河等多元化特色样板河流7条,治理河流2公里左右,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01平方公里,改造低质低效林5.29万亩,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1.1公顷,不断形成“一河一特色,一地一亮点”的全域幸福河湖游览胜地,进一步拉动文旅消费、唱响绿色品牌。

 3.“清河行动”扎实推进。印发了《赣州市赣县区2022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赣区河办字〔20229号)。全面部署了“清河行动”,明确了行动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探索第三方开展河长制督查,委托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河长制工作督查服务单位,采用“无人机巡河”方式督查,低空拉网式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四乱”问题,实现智慧治水,高效治水,持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推动河湖“四乱”、电鱼毒鱼、污水直排等违法问题纳入村规民约内容,河道管理实现村民自治与监督。今年以来,涉及我区2022年度需整改完成的问题有20个,已完成20个,整改完成率100%

4.协作机制持续发力。一是常态化落实“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河长制“清四乱”整治工作。联合督办河湖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吉安市万安县开展跨区域协作,定期开展联合巡河活动,有效治理跨境河流生态保护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河湖四乱定期“集中整治”机制,由区级河长牵头,部门为责任主体,区河长办协调集中部门执法力量,结合“河长制+警长+检察长”,组建“四乱”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集中“四乱”清理整治行动,形成了第三方发现问题、区级河长研究问题、联合执法大队整治问题、区河长办回头看问题等贯穿式“四乱”清理整治体系,推动“四乱”精准清零,实现管理长效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其中非法采砂4次,渔业资源整治1次,清理迷魂阵1付、丝网5付、竹排3条、地笼110多个,制止了3起4人无证捕捞行为,规范垂钓行为10多人;河道岸线清理整治1次,拆除流动筏钓5个,拆除面积2646㎡

二、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压实压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压实各级河长、区河长办和责任单位责任,让河长巡河、治河形成常态。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应改尽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对账销号,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治。强化督导指导,定期组织暗访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持续改善河流水质。

2.进一步加强河道监管严格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新出现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组织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处理群众关于涉河建设项目的举报投诉,对于危及河道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及时转办督办、跟踪督导,确保问题彻底整改、责任严肃追究。

3.进一步抓实幸福河湖建设。纵深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河流生态保护治理,捆绑水利、旅游、林业等项目,采取水岸同治、治水造景方式,包装、申报与实施赣江、桃江、平江流域流域综合治理建设,计划对全区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新增固脚护岸450km,清淤疏浚河长240.546km。实现河道岸线生态化、景观化,实现人水和谐共生。力争申报省级水利风景区1处、水生态文明村5个以上。

4.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结合已经完成的河流健康评价和幸福河湖规划工作,完善“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为河长履职尽责提供抓手。强化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建立联合河长制。完善部门协同、多方协作工作机制,全面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5.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让群众成为河道监管的“千里眼”,营造全民共管共护的良好氛围,逐步构建起各区域、各部门、全社会“共抓共管共治”的流域保护新格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