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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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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22号建议答复的函

钟金春、 肖煜仁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田村镇村岭村半埠至石芫乡石芫村公路列为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作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区域县,在上级补助标准过低,地方配套困难的情况下,为了完成村村通水泥路项目,加上原本通村公路的线形大多标准低,弯多、弯急、坡陡,路面宽度普遍采用3.5米,存在抗灾能力弱、安全隐患多等因素。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江西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十四五”期我省将重点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建设工作。田村镇村岭村半埠至石芫乡石芫村公路已列入了“十四五”农村公路项目库,由于上级补助标准过低,地方配套困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一直未开工建设。下一步将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尽早规划建设该公路。

附: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赣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14

抄送:区人大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新华15070729715

关于区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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