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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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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2〕72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33建议答复的函

谭诗军代表:

您在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赣县区龙源小区没有充电桩,2层以上住户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交由我镇办理,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龙源小区我是镇较早的拆迁安置区,占地28.9亩,因建设时间久,由于规划的局限性,当时没有建设集中充电桩。为解决好飞线充电问题,一方面,我镇结合全区“三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安置区飞线充电进行集中整治,与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目前在该小区已整治15起飞线充电;另一方面,我镇已与区城新城市管理公司联系,通过现场踏勘规划选点,已在龙源小区新建10组120个集中充电桩。

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附: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抄送:区人大选任联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谢强18270703762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谭诗军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18979710276

建议标题

关于赣县区龙源小区充电桩的问题

建议编号

33号

建议分类

A1 A2 A3

B1 B2 C1 C2

A3

承办单位

梅林镇人民政府

办理态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意见:

对办理结果满意,无意见。

                                 代表签名:谭诗军

                                      2022 年7月25日

备注:1.建议分类务必按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2.必须代表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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