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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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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现向社会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请各乡镇、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案例一

2023年5月23日,赣州市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江口鸿运木材厂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彭某明未取得电焊作业人员资格证,实施电焊作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赣州市赣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彭某明作出处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7月21日,赣州市赣县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赣州市赣县区冶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废料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聘请的设备维修作业人员杨某林未取得相应的资格,从事电焊和气焊作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2022年版)》第二十项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9月4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赣州高新区稀金谷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项目施工单位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动火审批手续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区安委办

编辑:梅昭龙

校对:李佳文

审核:刘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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