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发现和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受理举报投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区安委办:0797-4446086、0797-4426788
危险化学品:0797-4426788
烟花爆竹:0797-4426788
冶金工贸:0797-4446089、0797-4426788
矿山行业:0797-4426788
道路交通:0797-4439122
水上交通:0797-4441189
商贸行业:0797-4441836
旅游行业:0797-4441219
校园安全:0797-4436219
建筑施工:0797-4441884
特种设备:0797-4446917
农林牧渔:0797-4438609
城市运行:0797-7245998
消防安全:0797-4592111
能源安全:0797-4441899
职业健康:0797-4441346
工业制造:0797-4442088
二、举报事项
1.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4.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如排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领域动火作业情况、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如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三违”现象:
①违章指挥: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②违章作业:指现场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人安全守则、安全用电规程、交接班制度等以及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作业行为。
③违反劳动纪律: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依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权限,由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逐一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保密。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来源:区安委办
编辑:梅昭龙
校对:李佳文
审核:刘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