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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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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区府发〔2023〕6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县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赣县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8月30日

赣州市赣县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赣府发〔2022〕2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赣市府发〔2023〕9号)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气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和民生改善等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彰显,气象保障粮食安全、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能力不断提升气象服务现代化新赣县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我区气象现代化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气象探测站网实现全时空、多要素、广领域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不断提高,业务现代化水平达到省内领先;进一步拓展特色气象服务领域,服务产品实现多元化。到2035年,建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以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为鲜明特色,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为最终目标的气象现代化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气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发展精密精准精细业务体系。

1.推进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建成覆盖全区范围内的生态气象、农业气象、城市气象、交通气象、旅游气象等观测站网。实施29个自动站升级改造工程,每个乡镇布设1个及以上六要素自动气象站。“十四五”期间,增补10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区域内站网密度缩小至7公里;到2035年,增补60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站网密度缩小至5公里。加快推进P波段风廓线雷达建设,实现对测站上空三维风场和液态含水量高分辨率、高精度实时监测,有效增强地基遥感垂直探测能力。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发展基于影响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提升局地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水平,重点提高城市内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气象灾害风险预报预警能力。

2.推进气象预报精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省、市、县三级预报业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构建无缝隙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业务体系。不断提升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到2025年,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88%、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达60分钟、暴雨预警准确率达90%;到2035年,逐步形成“三个一”的精准预报水平,即: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过程。

3.推进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程。推动出台《赣县国家基本气象站和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进一步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实现城乡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展台站规范化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加强业务平台和业务运行环境支撑能力建设,围绕多功能和特色台站建设要求,到2035年,建成气象高质量发展示范台站。

(二)实施气象防灾减灾安民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快气象防灾减灾体制建设。完善(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社会响应机制,落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考核)体系。完善强降水“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和“12379”短信平台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5.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落实《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履行管理职责梳理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压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依法行政检查或抽查,到2025年,建成3个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单位。强化灾害性天气对重点单位以及责任人的针对性气象服务,指导做好灾前预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减轻灾害风险,不断完善“风险识别、隐患查改、评价科学”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气象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加强市县合作,到2025年打造市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到2035年打造成江西省气象科普教育基地。

(三)实施气象赋能便民利民工程,增强现代经济体系服务能力。

6.增强气象为农服务成效。每年开展脐橙、蔬菜、油茶、茶叶等农业特色产业气象服务,推动脐橙“气候品质认证”。到2025年,围绕粮食安全、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建设1套生态气象服务站、2套农业(水稻、油菜)气象观测站,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打造早稻早播早育示范点。建立健全学校、农村等人口密集区智能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加密防雷设施安装,到2025年,建成1个雷电灾害防御示范点。

7.拓展“气象+”服务路径。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分级分类气象保障服务,持续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推进气象与交通、公安、教育、旅游、电力、保险等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气象信息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四)实施气象守护生态惠民行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能力。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水平。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推进地面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提高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水平。到2025年,完成1个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地面标准化作业点、6至8个碘化银地面发生器站点建设。重点做好抗旱减灾、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森林防灭火等领域服务保障。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建设。

(五)实施气象引才用才计划,打造高水平人才队伍。

9.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引才聚才、评优选优和培养培训,吸引和培养更多气象高层次梯队人才,到2025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100%,到2035年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升至90%。突出气象事业科技型和公益属性,优化地方气象机构岗位设置。推进地方气象机构和国家气象机构人员合理流动。推动气象人才享受所在地人才生活服务保障政策。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切实履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法治建设。健全气象政策标准体系,依法规范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人影工作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完善气象事业财政保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气象干部职工依规足额享受地方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气象事业发展和人员经费。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