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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县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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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委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城市社区管委会、高新区党政办:

现将《赣县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8日

赣县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和市政府《赣州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市府发2023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增加优质健康资源与服务供给,强化医防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健康赣县建设,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重点行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固底板、补短板、扬优势,全方位、全要素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促进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一年有突破,补齐能力短板。到2023年底,七项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疫情防控能力基本达到大规模疫情应对处置要求。

两年见成效,推动内涵发展。到2024年底,公共卫生能力、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能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信息化等内涵式发展要素得到强化。

三年大变样,实现量质齐升。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新期盼、体现赣县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更趋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赣县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人。

二、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推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新建业务大楼的搬迁。持续提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水平,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不断优化传染病快速诊断能力。到2024年底,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立公共卫生科。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病疾病传播,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传染病定点医院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疫情联合处置能力。推进区皮防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

2.提升重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储备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本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数)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建设,区人民医院为全区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保证有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按要求不低于80张。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医院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做好重大疫情治疗药物、医疗资源储备,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应急抢救设施设备等储备;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医疗卫生单位)

4.促进健康教育行动。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争取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县区建设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优势,加大对全区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积极申请创建健康县区,力争到2024底前,我区创建成健康县区。拓宽健康知识普及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办好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健康教育栏目,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

5.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提高区域内疾病综合诊疗和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区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无缝衔接,强化连续服务和综合管理,区域内就诊率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医保分局)。

6.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5个以上、10个以上、15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分别达到1个以上、2个以上、3个以上,重点向重症医学、呼吸、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骨科、内分泌科、心内科、普外科急诊、儿科(新生儿)等专科倾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7.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配置70辆以上救护车,且负压救护车不少于28辆,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提升院前急救保障和高危重症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8设置爱心献血屋。到2025年底以前,在赣县城区人口流量较大的区域增设1个固定采血屋(爱心献血屋),献血屋按国家标准设置,保证采供血安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城市社区管委会)

9.加快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全区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到2023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50%、100%。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城市社区管委会)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0.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依托区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开展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支持区人民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持续推进区域综合医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11.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强化基层院前急救能力,依托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建立急救站或具备院前急救救护车出诊站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8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2.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力争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组织区直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全区70%乡镇卫生院建成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3.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区中医院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发挥区中医院治未病科核心作用。持续支持针灸、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肝胆病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建成不少于2个中医经典病房。加强中医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区级中医康复中心,支持区中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康复医联体,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推广不少于5种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和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到2025年底,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1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2023年,区中医院启动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到2025年底,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中医馆内涵建设,三年内全覆盖。鼓励20%的村卫生室设置规范的中医阁,配备1名以上中医师或中西医结合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80%的产权公有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5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

15.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以“赣十味”“赣食十味”等道地药材为重点,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开展“赣十味”种植基地规模、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的现状调研,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及良种繁育基地提供支持,不断提升我区中药材绿色种植水平,到2025年底,全区定制药园至少达到1个。推进热敏灸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达到1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6.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赣县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及“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区教科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到2025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全区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63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达到60%。区级建成至少1所规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推动“托幼一体化”,落实新建幼儿园、社区配套园以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做好托幼衔接。(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计生协、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

18.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健全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并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危急重症救治制度、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和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预防和减少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有效运转的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加快区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到2025年,实现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区妇幼保健院构建“大专科、小综合、中西医结合”的发展新模式,并强化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开设妇女健康心理咨询、中医药服务、儿童康复等专科门诊;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干,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加强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同时,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保持98%以上。(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妇联、区妇幼保健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19.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到2024年底,单独设立老年医学科,配备医护人员,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老年人病床不少于20张;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标准,完善老年就医、病房配套设施;打造医院老年文化,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规范老年医疗档案,为老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至2025年底,依托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一栋我区医养、康复楼。(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城市社区管委会)

20.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区级全覆盖。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为主干,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质量控制。到2025年底,全区增加1家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升职业健康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1.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家庭健康指导员管理制度,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巩固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家庭健康指导员原则上从村(社区)计生协工作人员、骨干会员和志愿者中择优选拔,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依托白鹭湾社区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围绕家庭健康促进这个主题,突出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优势,挖掘本地资源,讲好家风故事,与其他部门有效进行阵地融合,做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氛围共创。建立常态长效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及暖心家园运行管理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发挥现有以计生协为主体的青春健康俱乐部示范引领作用,选好配强青春健康师资队伍,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推动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计生协、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城市社区管委会)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2.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省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通过特设岗位聘用、项目聘用、特殊顾问、名医工作室(站)、远程医疗等灵活形式,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团队)。组织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到2025年底,培养医疗管理骨干人才5名;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完成率分别达到60%、80%、100%。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培养项目,到2025年底,遴选培养1名以上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在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结合国家、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积极开展国家、省、市名中医、师承指导老师和基层名中医等工作室建设项目,以及中医、中药、“西学中”等多类别、多层级人才培养项目,发挥江西省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区中医院)作用,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到2025年底,争取引进培养中医药中级以上人才50名。(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

23.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完善高等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深度融合机制,区直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区直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区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设置率分别达到50%、80%、100%。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

24.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力争到2025年招聘10名全科医生到我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争取2名以上“省卫生人才服务团”人才在我区挂职服务。到2025年底,争取建设省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1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

25.做好医学科研教育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制定完善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以同质化、标准化为核心,健全以教学为核心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到2025年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加强实用新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建设,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分别实施建设,推动临床研究的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

26.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力度,到2025年底,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区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质控中心,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确保生物安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财政局)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7.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4年底,全区二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统筹整合资源,依托赣服通等建设全区卫健行业便民服务与业务协同门户,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加快推进人口监测系统、“智慧托育”、“云上妇幼”、“智慧卫监”等应用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智慧托育”应用建设工作,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整合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系统,完成“智慧卫监”应用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28.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加快构建数字健康云平台,采用“1+N”建设模式,构建1个区级中枢节点、N个区域服务节点。加强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区、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推进基层医学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的应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地区延伸。2023年底前,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5年底前,在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应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区市监局、区大数据中心)

(八)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实验区建设提升行动

29.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2023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触点前移,加强食源性疾病溯源和关联性分析;2025年底前,建立属地食品安全网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风险地图”,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

30.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加快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推动当地特色农产品由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推食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

31.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及性强的营养指导服务。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对与营养相关的肥胖、营养不良等人员进行行为指导。(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市监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谋划、高效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充足要素保障,凝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卫生健康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计划实施力度。区卫健委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协调服务;区卫健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操作。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强化考核评价,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赣县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

《赣县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重点项目

建设目标

1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

到2024年9月,培养预防医学订单生10名以上。

2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区疾病控制中心2023年底前完成新建业务大楼的搬迁。推进区皮防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

3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5个以上区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到2024年底,力争建成10个以上区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15个以上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4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70%乡镇卫生院建成特色科室。

5

积极完善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建成1个以上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区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630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达到60%。

6

区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底前,完成区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实现整体搬迁并投入运营。

7

推动妇幼医疗保健专科建设,进一步保障全区母婴安全

推动区妇幼保健院专科建设和服务,到2025年底,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妇幼医疗、保健和中医药服务专科5个以上。

8

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

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干,强化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构建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服务体系,并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9

9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质量控制、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

2023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质量控制,到2025年底,全区增加1家以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升职业健康服务水平。

10

实施医学科研教育项目

到2025年底,完成实用新技术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建设。

11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

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力度,到2025年底,依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区级实验室生物安全质控中心,建设1个高水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基地。

12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到2025年底,赣县区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

13

加强区中医院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供给

到2025年底,赣县区中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康复服务。

14

加强采血机构能力建设

到2025年底,设1个固定采血点。

15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加强青春健康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建设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1个。

建立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赣县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及“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

16

促进健康教育行动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县区建设力度,积极申请创建健康县区,力争到2024底前,我区创建成健康县区。

17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建设区人民医院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80张。

18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19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

20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力争到2024年底,基本完成区120急救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到2025年底,配置70辆以上救护车(指纳入辖区120统一调度的车辆),且负压救护车不少于28辆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21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22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到2025年底,实现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其他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23

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24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到2025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25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到2025年底,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100%的乡镇卫生院和80%的产权公有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26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到2025年底,全区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心理咨询室;2023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50%、100%。

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27

推进定制药园项目建设

到2025年底,定制药园至少达到1个,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

28

加强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和师承人才培养

到2025年底,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5名;培养2名师承指导老师和10名继承人。引进培养中医药中级以上人才50名。

29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到2025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0

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

到2025年底,招聘10名全科医生。

31

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建设

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积极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

32

推进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

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达1个以上。

33

推进二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

到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全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设置率分别达到50%、80%、100%。

34

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

到2025年底,培养医疗管理骨干人才5名。

35

支持县级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建成并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36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

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37

推进医养结合建设

到2025年底,依托第六人民医院新建一栋我区医养、康复楼。

38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到2023年底,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单独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4年底,济和民医院单独设立老年医学科,配备医护人员,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老年人病床不少于20张;按照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标准,完善老年就医、病房配套设施;打造医院老年文化,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着力提升服务能力水平;规范老年医疗档案,为老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

39

实施“省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

每年争取1名以上专家到区卫生健康机构挂职。

40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到2025年底,赣县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

41

推进智慧“三位一体”医院建设

到2024年底,全区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智慧服务参评率达90%,智慧管理评估率达70%。

42

加快构建数字健康云平台

加强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2023年底前,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2025年底前,在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调阅应用。

43

加强安宁疗护建设

到2025年底,在人民医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区。

抄送:区人大,区政协。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