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5〕55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谢安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关于谢安琪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赣县干字〔2025〕49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谢安琪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闫泽宇同志任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挂职);
周晓宇同志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
王昊淼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刘俨慰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高文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已于7月中旬结束挂职返回);
免去任赟同志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已于7月中旬结束挂职返回);
免去王鲁昊同志的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已于7月中旬结束挂职返回)。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