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5〕19号
关于肖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肖洪同志任赣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赣县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朱佳林任赣县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赣县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赣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赣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陈康生同志任赣县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爱建同志任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新喜同志任赣县区司法局长洛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婧同志任赣县区司法局白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宗熙同志任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谢功洲同志的赣县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小林同志的赣县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宗涛同志的赣县区财政局(赣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邱日玉同志的赣县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廖勤燕同志的赣县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池福钦同志的赣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赣县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