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24〕75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阳春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阳春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建生同志任区人民医院院长;
杨人文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功荣、刘荣伍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7月29日
赣区府字〔2024〕75号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阳春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阳春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建生同志任区人民医院院长;
杨人文同志不再担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钟功荣、刘荣伍同志不再担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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