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储潭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
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路政管理、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设立依据:实行行政处罚权、执法权的相对集中和行政执法权向乡镇的延伸,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离、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储潭镇振兴街7号。
联系人:李晓聪 联系电话:0797-453000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