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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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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区府办字〔2023〕81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聚力抓改革、强扩面、保发放、防风险、促转型、优服务,推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经办服务不断优化,加快打造“科创高地、千亿园区、魅力新城、客家摇篮”,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县新篇章夯实民生基础。

二、范围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城乡居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三、工作目标

聚焦“十四五”末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以上的目标,全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四、工作步骤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1020日前)。召开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制定《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组建宣传小分队,推动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册,通过微视频、线上会议、乡镇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领域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准确掌握各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为扩面征缴工作打好基础。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开展辖区内适龄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结合人社部门反馈的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建立本辖区内参保人员信息名册。

(二)多措并举,扩面征缴(1020日至12月底)。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人社、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核定、征缴入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负责社保基金政府配套资金拨付和工作经费保障。教体、卫健、住建、工信、国资、司法、民政、交通、文广新旅、商务、投、市场监督、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内设机构等部门,切实扛起行业主管(属地)部门的职责,开展好本系统、本区域内及监管主体应参保对象的摸底调查,并督促参保缴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动员引导辖区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底细清楚、任务明确。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12月底)。通过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措施,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制度,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可持续开展。注重考核评价,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赣州市赣县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扩面征缴日常工作,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度落实。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立足职责,对照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综合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和参保数据等情况,分析现状形势,定期以情况通报、统计分析报告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召开赣县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调度,适时通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度。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细抓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主动听取汇报,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目标高质高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激励。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该项工作已纳入我区综合考核指标内容。为进一步调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由区财政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新增扩面参保缴费15元/人安排工作经费

附件:1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清单

2.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调查摸

底统计表

     32023年赣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

解表


附件1

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备注

区人社局

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报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业务核定、宣传培训、经办服务等工作,牵头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

常态化

区税务局

负责做好全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全面完成养老保险征缴收入任务。

常态化

区财政局

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社保基金政府配套资金拨付、工作经费保障等。

常态化

区市监局

负责统计个体类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提供存量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每月5日前将新增个体类市场主体信息、用工人数反馈人社部门,督促参保缴费;负责调查统计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市场主体的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教体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各类办学机构(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备注

区工信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在企业评先评优时前置审核企业参保缴费情况。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国资办

负责调查统计区内国有企业(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司法局

负责调查统计区属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住建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建筑企业、项目工地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卫健委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卫生机构编内外人员以及民营医院、医疗诊所等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商务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大型商超等商贸流通领域单位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民政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养老机构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备注

区行政审批局

负责调查统计非个体类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每月5日前将新增市场主体反馈人社部门。

常态化

区文广新旅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旅行社、酒店(含星级酒店)等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城投集团

负责调查统计下属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调查统计园区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将参保情况纳入企业奖补申报、评先评优及评审查验内容。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

负责调查统计辖区适龄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12月底

11月15日前完成摸底

附件2

赣县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调查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用工人数

未参保人数

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此表格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人社(邮箱:1591210402@qq.com)部门并自存。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前。


附件3

2023年赣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扩面参保任务

缴费率任务

参保任务数

(人)

目前完成参保人数

(人)

目前完成参保率

差值

(人)

排位

应缴费人数

(人)

已缴费人数

(人)

目前完成缴费率

差值

(人)

排位

1

梅林镇

1160

1383

119.22%

223

1

1350

465

34.44%

-885

20

2

城市社区

4040

4278

105.89%

238

2

4155

1985

47.77%

-2170

19

3

石芫乡

6180

6004

97.15%

-176

3

5982

4008

67.00%

-1974

1

4

大田乡

6000

5813

96.88%

-187

4

5752

3801

66.08%

-1951

4

5

三溪乡

6380

6169

96.69%

-211

5

6123

4012

65.52%

-2111

5

6

吉埠镇

11870

11458

96.53%

-412

6

11343

7555

66.60%

-3788

2

7

白鹭乡

7750

7446

96.08%

-304

7

7350

4843

65.89%

-2507

3

8

田村镇

17680

16927

95.74%

-753

8

16773

10458

62.35%

-6315

6

9

茅店镇

8040

7688

95.62%

-352

9

6604

3992

60.45%

-2612

10

10

韩坊镇

16080

15244

94.80%

-836

10

15197

8763

57.66%

-6434

7

11

大埠乡

6900

6538

94.75%

-362

11

6493

4036

62.16%

-2457

17

12

储潭镇

6900

6532

94.67%

-368

12

6471

3555

54.94%

-2916

13

13

王母渡镇

18700

17668

94.48%

-1032

13

17633

10004

56.73%

-7629

16

14

南塘镇

17500

16533

94.47%

-967

14

16381

10055

61.38%

-6326

9

15

长洛乡

5500

5188

94.33%

-312

15

5137

2956

57.54%

-2181

15

16

湖江镇

18700

17615

94.20%

-1085

16

17448

10221

58.58%

-7227

12

17

阳埠乡

11450

10776

94.11%

-674

17

10745

6185

57.56%

-4560

14

18

沙地镇

16800

15582

92.75%

-1218

18

15476

9200

59.45%

-6276

11

19

江口镇

13800

12668

91.80%

-1132

19

12529

7722

61.63%

-4807

8

20

五云镇

8570

7826

91.32%

-744

20

7759

4229

54.50%

-3530

18

合计

210000

199336

94.92%

-10664

196701

118045

60.01%

-78656

备注:

1.完成参保人数统计口径:截至2023年9月30日,系统内参保状态为正常缴费且至少有一次以上实际缴费的人数(不含已终止缴费,已办理待遇人员)

2.新增扩面人员为新参保并实际缴费人员各乡镇、城市社区参保率年末需达到100%差值为完成参保人数减去参保任务数,数据实时变动。

3.缴费率=已缴费人数/应缴费人数,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缴费率年末需达到70%以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