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新增中小河流治理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等2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收悉。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为我省列入国家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新增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厅委托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分别在赣县、兴国县主持召开了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与完善。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将《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上报我厅。经研究,基本同意修改复核后的《初步设计报告》。现将批复意见予以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1.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2.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江西省
水利厅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1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赣县小坌水韩坊镇
梅街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工程治理全长6.305km,其中主河小坌河长5.18km,起于屋岭背水陂处,途径新屋、上下坪、小阳、叉口、万象新村、塅仔角、外利东、实竹山,止于韩坊河入河口;治理沙陂河支流长1.125km,起于沙陂拦水堰,止于支流与主河交汇处。工程区保护面积3.2km2,保护人口0.34万人,保护耕地0.34万亩,圩镇一座。保护区内主要有梅街村、迳里村、韩坊村等若干行政村及大片农田等。
项目所在的小坌河地处山区,山高坡陡,防洪问题比较突出,洪灾危及该区域的房屋、农田、道路桥梁及水利设施等,不同程度冲毁和损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切实有效地发展当地的工农业,提高农民的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并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尽快实施赣县小坌河韩坊镇防洪工程十分必要。
二、水文
1、基本同意设计暴雨的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2、基本同意本项目各设计代表断面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3、基本同意施工期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4、基本同意设计枯水流量的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5、基本同意本项目河段控制断面(K1+180)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分析绘制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各水陂泄流能力曲线的分析绘制方法和成果。
三、工程地质
1、本次河道整治项目工程地处山间河谷地貌区,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工程地质条件简单,不存在制约本次工程建设的地质因素。
2、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界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区域构造稳定性好。
3、基本同意工程区有关水文地质条件及环境水腐蚀性分析评价。
4、本次项目拟整治河道大多为土质岸坡,主要由粉土、砂卵石层构成,抗冲刷及稳定性较差,对不稳定岸坡宜进行适当工程处理。
5、基本同意对河道疏浚区工程的地质条件评价。部分河床淤积影响行洪安全,宜疏浚清理,同时注意对岸坡脚的稳定影响。
6、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调查评价。块石料以商购为宜。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结合本项目河段的实际情况,同意本项目的设计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本项目河段设计水面线的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
3、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总长6.305km(小坌河5.18km,沙陂支流1.125km),具体内容包括:河道两岸护坡护岸工程总长4.415km,河道清淤疏浚3.085km,新建5处清水平台及下河踏步,并对5处清水平台及下河踏步加固改造。
4、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1.98×104m3 土方回填2.15×104m3,
河道疏浚2.33×104m3 干砌块石0.60×104m3
格宾网箱0.75×104m3 C15砼固脚0.40×104m3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同意本工程等级Ⅴ等,护岸工程的级别为5级。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 654-2014),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2、基本同意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以河道护岸为主,局部疏浚的治理方案。
3、基本同意对现状存在安全隐患的河道岸坡进行加固,对迎流顶冲凹岸段的临水坡进行护坡护岸,对居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险工险段采取生态型式进行护岸;本次设计护岸总长度为6.355km。其中:
(1)对小坌水左岸桩号K1+570~K1+755、K2+325~K2+640、K2+930~K3+060、K3+060~K3+500、K3+935~K4+060、K4+215~K5+180,小坌水右岸桩号K0+125~K0+345、K0+745~K0+930、K2+930~K3+000、K3+500~K3+685、K4+060~K4+145、K4+420~K4+755、K4+885~K5+180进行护坡护岸固脚处理,设计护岸总长3.535km。
(2)对沙陂河支流左岸桩号KZ0+360~KZ0+800、KZ1+075~KZ1+125,右岸桩号KZ0+360~KZ0+700、KZ1+075~KZ1+125右岸进行护坡护岸处理,设计护岸总长0.88km。
下阶段可根据进一步掌握的现场情况,复核、优化固脚护岸范围与措施。
4、基本同意对淤积严重河段的进行清淤处理,总长3.085km。疏浚范围为小坌水K0+000~K0+345、K0+885~K1+200、K1+560~K1+660、K1+955~K2+100、K3+256~K3+556、K4+155~K4+615、K4+885~K5+180,共长1.96km;沙陂河支流疏浚范围为KZ0+000~KZ1+125,长1.125km。下阶段应因地制宜,注意河道上、下游的衔接、岸坡的稳定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适当优化清淤疏浚范围。在疏浚实施过程中,不得发生经营性采砂行为,确有必要,须按《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
5、基本同意沿河岸新建5处下河踏步及对现有5处清水平台及下河踏步进行加固改造的布置及结构设计。实施阶段可根据进一步掌握的现场情况,优化调整位置。
六、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本工程采用的导流标准和导流方式。
2、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设计。
3、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按10个月控制。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基本同意工程占地拆迁范围、实物指标及投资。
八、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项目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水保手续,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九、工程管理设计
1.基本同意现有的管理模式,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积极推行工程管理标准化,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2.基本同意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十一、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节能设计;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十二、设计概算
1、同意设计概算采用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方法。
2、同意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期采用2018年7月份。
3、经复核调整,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总投资1039.61万元(不含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征占费用的工程投资为825.03万元);详见“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概算核定表”。
十三、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的原则、方法与结论。
附表
赣县小坌水韩坊镇梅街段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上报投资 |
核定投资 |
备注 |
|||
建 安 |
设 备 |
独立 |
合 计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
|
|
916.10 |
916.10 |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704.97 |
|
|
704.97 |
704.97 |
|
一 |
河道疏浚治理 |
28.3 |
|
|
28.3 |
28.30 |
|
二 |
护岸工程 |
675.1 |
|
|
675.1 |
675.10 |
|
三 |
亲水平台及下河踏步 |
1.57 |
|
|
1.57 |
1.57 |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74.37 |
|
|
74.37 |
74.37 |
|
一 |
施工导流工程 |
37.81 |
|
|
37.81 |
37.81 |
|
二 |
施工交通工程 |
20 |
|
|
20 |
20.00 |
|
三 |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 |
12.68 |
|
|
12.68 |
12.68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3.88 |
|
|
3.88 |
3.88 |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93.14 |
93.14 |
93.14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19.48 |
19.48 |
19.48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46.76 |
46.76 |
46.76 |
|
三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23.38 |
23.38 |
23.38 |
|
四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
|
3.52 |
3.52 |
3.52 |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779.34 |
|
93.14 |
872.48 |
872.48 |
|
|
基本预备费 |
|
|
|
43.62 |
43.62 |
|
|
静态总投资 |
|
|
|
916.10 |
916.10 |
|
Ⅱ |
建设和移民安置投资 |
|
|
|
77.82 |
77.82 |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
|
|
26.44 |
26.44 |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
|
|
19.25 |
19.25 |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 |
|
|
|
1039.61 |
1039.61 |
|
其中:不含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征占费用的工程投资 |
|
|
|
825.03 |
825.03 |
|
附件2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兴国县睦埠河堤
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平江河兴国县龙口镇睦埠村段及支流石背溪,工程治理河道长2.797km(其中主流平江河起于睦埠大桥,止于兴国赣县交界处,治理河道1.767km,支流石背溪起于河道上游与马路分叉处,止于支流汇平江入河口处,治理道1.03km)。工程区保护人口0.35万人,保护耕地0.17万亩。睦埠村是兴国县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睦埠河堤部分堤段现状堤身低矮,堤身断面单薄,顶面起伏不平,堤坡长期以来受平江洪水冲刷,水毁严重,不能有效防御洪水威胁;同时支流石背溪左岸现有堤防堤顶高程不能满足十年一遇洪水标准要求,每到汛期,睦埠村农田受淹、交通受阻,防洪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了减少防护区内的洪、涝灾害,提高大堤堤抗洪能力,改善防护区内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快实施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水文
1、基本同意采用翰林桥水文站作为治理河段K1+767断面(平江)设计洪水分析计算依据站及其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同意利用翰林桥水文站设计洪水成果并考虑长冈水库的调蓄作用采用水文比拟法推求本工程控制断面(K1+767)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同意采用《江西省暴雨洪水查算手册》的暴雨参数和推理公式法推求富面溪控制断面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2、基本同意采用翰林桥水文站作为治理河段控制断面施工期设计洪水分析计算依据站及施工期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同意采用依据站施工期设计洪水成果通过水文比拟法推求本工程控制断面施工期设计洪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采用翰林桥水文站作为治理河段控制断面设计枯水分析计算依据站及设计枯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基本同意采用依据站设计枯水成果通过水文比拟法推求本工程控制断面设计枯水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治理河段控制断面(K1+767)水位流量关系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三、工程地质
1、工程区为剥蚀丘陵地貌及河流冲积地貌,沿河两岸分布I级阶地,地势地势相对平坦,地面起伏变化不大;场地上部分布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具明显二元结构,下伏基岩为白垩系泥质粉砂岩、砂岩等;工程区不良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
2、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界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等于Ⅵ度。
3、基本同意工程区水文地质条件及评价。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孔隙潜水,地下水与河水具密切水力联系,地表水、地下水对混凝土具一般酸性型弱腐蚀、重碳酸型弱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需对涉水混凝土及钢结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基本同意己建堤防堤身填土质量评价。堤身填土主要由黏性土组成,混有少量砂砾、碎石,部分堤段堤身单薄,堤顶高程偏低,需加高倍厚。
5、基本同意堤基工程地质评价。拟加固堤防堤基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及白垩系上统强风化砂岩、砂砾岩,部分堤段堤基结构为单一粗粒土结构,具中等~强透水性,防渗性差,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存在堤基渗漏及渗透稳定问题。
6、基本同意岸坡工程地质评价。部分河道相对较宽漫滩较发育,部分河段河道较顺值,部分河段河道弯曲,主流逼近堤脚,凹岸迎流顶冲;部分河段岸坡为山体,岸坡由白垩系上统砂岩、砂砾岩构成,抗冲性能较好,为稳定岸坡;大部分河段岸坡土由第四系冲积砂类土构成,抗冲性能较差,为稳定性差岸坡,现状崩岸塌坡较严重,需采取工程处理措施。
7、基本同意护坡护岸挡墙基础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部分挡墙基础持力层为圆砾或强风化基岩,承载条件较好,承载力可满足上部荷载要求;同意支流拟建自排涵管以卵石层作为涵管基础持力层,承载条件较好,承载力可满足上部荷载要求。
8、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土料储量、质量均可满足要求,碎块石料及砂卵(砾)块石料需外购。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基本同意治理河段的治理标准采用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采用推求设计水面线以确定治理河段设计水位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施工期设计洪水位和设计枯水位的分析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本工程建设规模,河道综合治理总长2.797km(其中:主河平江治理河道1.767km,支流石背溪治理河道1.03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土堤加固0.80km,干砌块石护坡0.755km,新增防浪墙0.13km,恢复游步道0.985km,恢复砼路面0.10km,新建穿堤涵管1座,加固穿堤涵管3座,新建踏步及清水平台3座,新建上下堤踏步2座。
5、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0.53×104m3 土方填筑:2.88×104m3
干砌块石:0.48×104m3 抛石固脚:0.07×104m3
混凝土:0.17×104m3 草皮护坡:1.63×104m2
彩色沥青混合料罩:0.47×104m2
C25砼路面:0.51×104m2 钢 筋:0.8t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1、依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2、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 654-2014),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3、基本同意工程的总体布置方案;同意对治理河段采取土堤加固、岸坡加固、新建及加固穿堤涵管结构等综合整治措施。
4、土堤加固设计
(1)基本同意对平江左岸桩号K0+795~0+985(长0.19km)现有堤防按设计标准进加高培厚,加固堤线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基本同意加固圩堤堤身设计断面:堤顶超高1.2m,堤顶宽4.0m,临、背水坡坡比均为1:2,堤顶设宽3.50m的游步道。
(2)基本同意对支流石背溪左岸桩号KZ0+000~0+610(长0.61km)现有堤防按设计标准进加高培厚,加固堤线基本维持现状不变;基本同意加固圩堤堤身设计断面:堤顶超高0.80m,堤顶宽4.0m,临、背水坡坡比均为1:2,堤顶设宽3.50m的泥结石路面;堤防临、背水坡均采用草皮护坡。下一步进一步复核堤防加高后的排涝能力,完善相关排涝措施,确保安全。
5、护坡设计
(1)基本同意平江左岸桩号K0+030~0+190、K0+200~0+795(长0.755km)迎流顶冲段采用干砌块石护坡,干砌石护坡坡比1:2.0,厚400mm,下设砂砾石垫层厚150mm,干砌块石护坡高程为设计洪水位,护坡坡脚设块石固脚(砼齿槽),护坡坡顶设砼压顶。
(2)基本同意支流石背溪左岸桩号KZ0+000~0+610(长0.61km)加固堤防临、背水坡均采用草皮护坡。
6、基本同意平江左岸桩号K0+160~K0+290段(长0.13km)岸顶新建防浪墙的结构设计。
7、基本同意平江左岸桩号K0+000~K0+985段(长0.985km)游步道恢复设计。
8、基本同意平江石背溪左岸桩号K0+000~K0+100(长0.10km)砼路面恢复设计。
9、基本同意新建1座(K0+965)穿堤涵管和3座(K0+120、K0+223、K0+560)加固涵管的结构布置与设计。下阶段应逐座予以完善与优化。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基本同意本工程的金属结构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本工程采用5年一遇导流标准。
2、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施工方法。
3、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按照12个月控制。
八、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1、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用地范围确定的原则和依据。
2、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的依据、内容及方法。
3、基本同意建设征地补偿投资概算编制的费用构成、补偿标准及投资。
九、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项目实施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环保、水保手续,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十、节能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1、基本同意工程节能设计;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2、基本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
十一、工程管理设计
1.基本同意现有的管理模式,在现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积极推行工程管理标准化,健全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2.基本同意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十二、设计概算
1、同意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定额。
2、同意设计概算的价格水平期采用2018年7月。
3、经审核,工程设计概算为838.38万元(其中不含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征占费用的工程投资为608.08万元);详见“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十三、经济评价
基本同意项目国民经济评价计算方法及采用的参数;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8%,项目在经济上可行。
附表
兴国县睦埠河堤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上报投资 |
审核投资 |
备 注 |
||||||
建 安 工程费 |
设 备 购置费 |
独 立 费 用 |
合 计 |
|||||||
A |
工程主体 |
|
|
|
|
|
|
|||
Ⅰ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534.15 |
|
|
534.15 |
531.29 |
|
|||
一 |
河道疏浚与清障 |
|
|
|
0.00 |
0.00 |
|
|||
二 |
堤防与护岸 |
334.17 |
|
|
334.17 |
330.80 |
取消清表费用 |
|||
三 |
涉河建筑物 |
199.88 |
|
|
199.88 |
199.88 |
|
|||
四 |
其它建筑工程 |
0.10 |
|
|
0.10 |
0.60 |
核增水尺 |
|||
Ⅱ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0.00 |
0.00 |
|
|||
Ⅲ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0.61 |
2.50 |
|
3.11 |
3.11 |
|
|||
Ⅳ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44.93 |
|
|
44.93 |
28.67 |
|
|||
一 |
施工导流工程 |
7.36 |
|
|
7.36 |
7.36 |
|
|||
二 |
交通工程 |
10.00 |
|
|
10.00 |
10.00 |
|
|||
三 |
房屋建筑工程 |
24.69 |
|
|
24.69 |
8.52 |
核定仓库面积为200㎡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2.88 |
|
|
2.88 |
2.79 |
|
|||
Ⅴ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69.56 |
69.56 |
67.27 |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14.49 |
14.49 |
14.01 |
|
|||
二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
|
34.78 |
34.78 |
33.63 |
|
|||
三 |
工程监理费 |
|
|
17.39 |
17.39 |
16.82 |
|
|||
四 |
其他 |
|
|
2.90 |
2.90 |
2.80 |
|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579.70 |
2.50 |
69.56 |
651.76 |
630.33 |
|
|||
|
基本预备费 |
|
|
|
32.59 |
31.52 |
|
|||
B |
建设及施工征地补偿 |
|
|
|
131.51 |
131.51 |
取用上报投资数据 |
|||
C |
环境工程费用 |
|
|
|
45.02 |
45.02 |
|
|||
Ⅰ |
水土保持工程 |
|
|
|
21.16 |
21.16 |
取用上报投资数据 |
|||
Ⅱ |
环境保护工程 |
|
|
|
23.86 |
23.86 |
取用上报投资数据 |
|||
|
工程投资总计 |
|
|
|
860.87 |
8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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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含独立费用、基本预备费、征占费用的工程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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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21 |
6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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