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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南塘镇船埠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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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埠村位于赣县区南塘镇南部,毗邻平江,总面积1800亩,有4个村民小组共262户,距离圩镇4公里,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船埠村发挥人文环境资源禀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结合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按照生态、文化、旅游、宜居的工作思路,持规划统领,将空心房整治拆除后的老宅基地逐步规划建成用地集约节约、建筑美观、风貌协调、彰显特色、设施完备的农民建房示范点。主要做法如下:

一、成立一支队伍。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建房理事会,明确并授权建房理事会管理权责。建房理事会对本行政村内建房情况进行全程管控,并接受村“两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二、梳理两张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南塘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精神,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明白卡》,梳理两张清单。一是建房负面清单。明确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突破建房规划红线建房、建房不刷外墙等八个禁止。二是政策享受清单。对严格按照规定建房的,给予建房选址、户型参考、现场放线、产权代办等八个方面的政策倾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三、推行三级联审。农户建房申请由建房理事会受理复核、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审批,层层把关、层层负责。一是建房理事会理事会受理农户建房申请并对农户建房申请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农村住房建设复核确认书》。二是村民委员会审查。重点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进行审查。三是镇级审批。村级审查通过后,最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和现场踏勘,签署《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四、出台四项举措。一是户主建房承诺。户主在建房前签署《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对建房资格条件、规模风貌、施工安全、旧房拆除等事项作出承诺。二是镇村建房引导。建房理事会向建房户和农村建筑工匠提供住宅户型图,鼓励推广运用;镇人民政府提供免费放样服务协助村民建房现场钉桩、放线;村两委对村民建房审批提供全程代办服务。三是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支持、宣传和自觉遵守农村建房管控政策。四是压实村级主责。建立领导挂点联系村指导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同时把村党支部书记履行农村建房管控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以“硬约束”压紧压实村级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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