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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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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赣县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建 办保〔2023〕2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赣建保〔2023〕2号)和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市发 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住房字〔2023〕39号)文件要求,切实

做好全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摸底调查对象

(一)城市(含县城,不含乡镇)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C、D 级危险住房。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破产改制、 “三供一业” (供水、供电、供气、物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含乡镇)。

二、 实施方式和步骤

以社区(乡镇)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区级负责审核,市 级负责复查。各社区、各乡镇统一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现有 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基础上开发的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以下简称摸底调查系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一)组建调查队伍(7月2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社会技术力量参与”的原则,组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队伍。

1.属地调查队伍。各社区、各乡镇要结合自然灾害房屋普 查、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危旧房排查整治等工作成果, 选派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作为调查员,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现 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房屋情况合理安排调查 员数量。有关房屋产权管理单位应安排专人配合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协助调查员做好现场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

2.部门管理队伍。由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选派熟悉业 务的同志担任摸底调查系统行政管理员和管理员,行政管理员 负责摸底调查系统日常管理和本区域调查任务审核、提交工作, 管理员负责调查范围管理和数据质量审核。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指导 各社区、各乡镇调查员逐户逐栋开展摸底调查,确保隐患初判精确,调查数据准确。

3.专业技术队伍。建筑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施工、监理、 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城市危旧房摸 底调查工作,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和危房鉴定工作提供技术 保障。有必要时可依法依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调查。

(二)组织业务培训(7月25 日前)。摸底调查系统行政 管理员账号的分配由市级负责;本级管理员和各社区、各乡镇 调查员账号的建立、数据录入指导,以及辖区内调查员的培训

等工作由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负责。

(三)开展现场调查(7月25日-8月8日)。调查员应会 同专业技术人员、产权管理单位对辖区内以下四类住房进行现 场调查: 一是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明确的有 变形损伤的住宅;二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破产改制、  “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疑似非成套住房;三是属于调查摸底范 围内,以往城镇房屋安全排查发现的疑似危险住房;四是新增 的有变形损伤的住宅。通过现场调查确定疑似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

(五)组织危险房屋鉴定(7月25日-9月8日)。对现场 调查认定为疑似危险住房的,委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在摸 底调查系统鉴定机构库中的鉴定机构,依据现行危险房屋鉴定 标准,及时开展危险等级鉴定。要强化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坚决杜绝虚假鉴定、鉴定不规范、无鉴定资质等问题。

(六)建立数据库(7月25日-9月18日)。调查员对现 场调查确定的疑似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及时将数据录入摸底 调查系统,对鉴定为C、D 级的危险住房信息应及时更新到摸底 调查系统中。区级摸底调查系统管理员每日要对调查员录入的 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市级将采取实地查看、核对录入数据等方 式开展复查。各社区、各乡镇要逐栋建立城市危旧房台账,同 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上报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由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再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对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负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协 调、人员培训、技术保障、督促指导等,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 障,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 镇负责开展调查,区住建局负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摸底调 查工作。同时,各社区、各乡镇也要充分发挥属地工作人员、产权管理单位等各方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 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要加 强经费保障,落实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房屋鉴定等工作经费, 保障摸底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在摸底调查工作人员配备 上大力支持,配足配强摸底调查工作人员,在工作条件上给予保障,为摸底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三)强化督促指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 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住房保障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 对在摸底调查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虚假应付、推进不力等情况,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

(四)坚持边查边改。城市社区管委会、各乡镇要把城市  危旧房摸底调查与改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摸底调查的同时, 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快查快改,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存  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危旧房,要立即采  取果断措施停止使用,真正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并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编制本地区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明确改造目标、改造方式、时序安排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留改拆”等多 种形式有序组织实施改造,精准清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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