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复)学
家长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到就读学校申请盖章-----就读学校盖章同意-----由学校收齐材料到区教科体局办理
2.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
家长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到户籍地小学申请盖章-----就读学校盖章同意-----由学校收齐材料到户籍地乡(镇)政府盖章同意-----区教科体局备案
3.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本人带身份证明到原毕业学校查找档案------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或学历证明书并盖章------区教科体局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