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1、户籍信息;赣县区户籍人员、持赣县区居住证
2、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普通话;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考试合格证
5、体检合格
二、参加体检时间
现场确认环节结束后统一组织体检
三、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1、赣县区妇幼保健院
2、赣县区中医院
四、体检合格标准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体检项目评定是否合格。
五、认定结果
1、认定通过
2、认定未通过
六、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797-4432499
邮箱咨询:554277133@qq.com
七、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797-4496333(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现场: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监督股
八、常见问题
1、认定人员户籍信息不符合(非赣县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