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江口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履行乡镇支队伍管执法职责。
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路政管理、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子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设立依据:实现行政处罚权、执法权的相对集中和行政执法权向乡镇的延伸,解决基层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权责分离、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江口镇圩镇南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