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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签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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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签注

1、受理部门: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30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3、办理流程: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办理。

4、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即办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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