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1、受理部门:公安派出所
2、办理条件: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或属于引进人才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3、办理流程:当事人本人提交材料齐全,由居住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实际记住满半年而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派出所审核、区局户政审批后办理)。
4、所需材料:
(1)居住证申领表;
(2)身份证;
(3)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两张;
(4)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材料或引进人才的证明;
(5)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材料。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