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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赣县区支持家居换新销售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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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家居换新工作,拟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我区支持家居(含家装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换新活动销售商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销售商户的基本要求

1.依法在赣县区注册登记从事家居、家装建材产品销售的企业,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等行为。

2.销售、服务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安装、调试、维修等能力,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3.有单独的收银系统,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完整、准确记录每笔消费订单情况,及时准确提交补贴相关凭证及销售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4.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具备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落实“支付立减”(领券满减)补贴政策要求,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接受结算过程等安排,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5.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6.支持并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补贴范围

1.小家电类:包括微波炉(含一体机)、蒸烤箱、电饭煲、电风扇(含凉霸)、电暖器(含暖风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消毒柜、洗碗机、净水机、软水机、干衣机、音响、吸尘器、投影仪。

2.住宅升级和厨卫改造产品:家装涂料、电线电缆、门窗、饰面砖、地板、墙板(纸)、套装门、床、床垫、沙发、橱柜、衣柜、书柜、餐桌(椅)、书桌(椅)、淋浴器、水龙头、灯具、洁具。

3.智能家居产品:洗地机、空气净化器(新风机)、垃圾处理器、智能门锁、智能门窗、智能窗帘、智能音箱、智能马桶(盖)、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升降晾衣架、智能窗帘、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

4.适老化改造产品:助听器、呼吸机、雾化器、制氧机、多功能护理床、移位助行器、紧急呼叫器、无障碍扶手、手动轮椅、电动轮椅、助听器、烟感/燃气火灾报警器、智能药箱、定位器。

以上产品不包括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明确的8大类: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洗烘一体机等)、电视机、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组合灶、智能灶、燃气灶、电磁灶)、吸油烟机等家电产品。

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家居(含家装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换新销售商户需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赣县支持家居换新活动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体企业提供“电子税务局相关截图证明”。

(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税务自助机打印企业信用报告。

(七)1至8月的财务报表或者纳税申报表(非零申报)。

(八)收银系统截图照片及协议书。

(九)实体店门店及门店内经营情况照片各一张。

(十)家居建材及智能家电等符合资金使用方向品类的产品品牌授权书或者协议书。

申报统一用A4纸编制报名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文本,每页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后于9月26日至9月27日下午5点前送至所在区商务局0503室,并将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同步提交。

入选商户的确定

服务平台对报名参与活动的家居(含建材、八大类之外家电)销售商户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区商务局复核。复核通过后将销售商户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及时将确认后的商户名单报第三方平台,加快工作推进。

参与商户的管理

参与活动销售商户实施动态管理。对拟参与活动的销售商户,可通过平台商户报名端口申报,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后参与活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不得违规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不得对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24年赣县区支持家居换新参与商户报名表》


来源:赣县区商务局

一审(校):钟波

二审(校):黄丽芳

三审(校):叶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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