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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探索新模式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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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县区探索新模式促进乡村旅游发展

来源:江西学习平台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湖江镇,位于赣江上游,是万安库区重点移民乡镇,被誉为“赣江水路要冲,赣南水上门户”。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湖江镇依托赣江丰富的山水资源,在洲坪村打造了全省首个以渔岛风情、浪漫色彩为主线的“蜜月岛”特色婚旅浪漫景区,带动周边群众走“旅游路”、吃“旅游饭”、挣“旅游钱”,并通过探索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实现了集体农民双增收的成效,昔日落后的贫困村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明星村”。

湖江镇坚持把上级乡村振兴政策支持与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独有的自然人文资源,把各个景点串珠成链,巩固提升桃花岛景区、夏浒古村、虔尚汇帆船基地旅游项目品质,推动建设沿赣江“桃花岛-蜜月岛-夏浒古村-冒险岛”精品旅游路线,打造城区市民休闲旅游首选目的地。

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农户自主申报、统一运营管理”原则,成立由“企业+集体+农户”三方共同参与的运营模式。针对在家有意愿有资金的农户,实行“农户主动申报、景区统一标准、农户自行运营”;针对有意愿缺资金的农户,实行“村集体出资入股、政府政策奖补、农户分红返本”;针对在外务工无返乡意愿的农户,实行“农户资源出租、资金引导、市场主体运营”。

农户在前期的文旅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务工获取收益,在项目投入运营后,通过参与业态经营或管理,在家门口就可实现就业创业,持续增收。村集体通过基础设施固定分红、资产增值出租、停车场投资收益、运营公司分红等方式,实现大幅增收,支部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通过景区的打造和运营,可实现企业品牌提升、利润增加、资产增值。在文旅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入运营后,通过三方共建共享,实现农户得收益、村集体得效益、市场主体得利益的共赢局面。

湖江镇积极探索集体经济“飞地抱团”发展模式,引导各村跳出各自为战、分散发展的传统思维,集中力量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自洲坪村打造蜜月岛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的爆发式增长后,为解决其他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湖江镇整合各村资源,成立了镇级村集体经济合作平台公司——汇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由23个村(居)按照每个村5万元等额原始股金入股,以蜜月岛项目运维及建设为契机,对全镇范围内的优质项目进行投资。

依托洲坪村蜜月岛项目,汇湖公司投资建设江语间民宿,成为湖江镇抱团发展村集体经济结出的第一个硕果。同时,将汇湖公司确立为该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现有政策和现实发展需求,相继成立了“汇湖聚力劳务公司”和“汇湖农机服务公司”等子公司,全面对接政策、整合资源,拓展公司服务范畴和盈利渠道。例如,将镇村两级公益性公墓纳入公司化运营,在打造精品旅游商品时投资了夏浒鱼丝坊、全鱼宴,以上项目投入运营后预计每村每年可分红增收4万元以上。

为持续稳定增收,村集体经济合作平台公司科学划定分配机制,将经营收入对各村进行“股份分红”,拉动集体经济发展。即公司每年收益的35%用于入股村(居)平均分红,30%用于奖励项目实施所在村,35%留存公司用于持续投资。

打造就业蓄水池 促进农民增收

“走得再远,也是为了更好地回来。”这是95后小伙林晨对“蜜月岛”的项目落地时的就业感慨。

湖边镇努力让村民们吃上“旅游饭”,在自家庭院里留住“乡愁”,真正吃“山水饭”,发“旅游财”,实现农民增收致富。面对人气肯定会越来越旺的“蜜月岛”,不少村民产生了投资当老板的想法。针对那些有意愿缺资金的村民,开出“村集体出资入股、政府政策奖补、村民分红返本”的“运营方子”;对在外务工无返乡意愿的村民,则采取“村民资源出租、平台基金引导、市场主体运营”的“运营模式”。在这些经营业态的运行下,村民户均年增收在3万元左右。

“入驻景区的商户需要用工,可以就地招聘,既省去了员工的住宿等费用,节约了投资成本,又给当地提供灵活就业的机会。”湖江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道。为了守护好“蜜月岛”的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汇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面向村民聘用了18个公益性岗位,有负责景区卫生的保洁员、游客乘坐游艇时的安全员、停车场的管理员等,实现了本地村民家门口就业、用心用情护家园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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