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委农字〔2025〕3号 关于同意赣县区梅林镇、五云镇、沙地镇、石芫乡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计划调整的批复公告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西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赣财扶〔2021〕12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现将梅林镇、五云镇、沙地镇、石芫乡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调整计划批复公告,此次项目调整批复8个,预算投资金额159万元,其中:乡村建设项目8个159万元。现将批复项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4月21日—4月30日(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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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梅林镇、五云镇、沙地镇、石芫乡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调整表
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