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茅店镇、沙地镇、吉埠镇、阳埠乡、大埠乡、石芫乡、三溪乡、长洛乡、王母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衔接资金后续扶持项目的批复
茅店镇、沙地镇、吉埠镇、阳埠乡、大埠乡、石芫乡、三溪乡、长洛乡、王母渡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报来《关于上报茅店镇思源小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房屋防水、墙体修复工程项目的请示》(茅政文[2024]12号)、《关于申请批复沙地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请示》(沙政字[2024]22号)、《关于申报吉埠镇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请示》(吉政字[2024]34号)、《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阳埠乡幸福家园民生设施修复工程等4个项目的请示》(阳政字[2024]15号)、《关于申请批复大埠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请示》(埠政文[2024]40号)、《关于恳请批复2024年石芫乡2017年圩背安置点、2018年精准扶贫安置点社区提升等2个项目的请示》(石政字[2024]18号)、《关于请求批复三溪乡福龙家园安置点提升民生设施工程等项目计划的请示》(三政文[2024]20号)、《关于申报长洛大道安置点顶层防水提升工程等项目的请示》(长政字[2024]23号)、《关于解决王母渡镇水岸雅苑搬迁安置点新建化粪池工程资金的请示》(王母政字[2024]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茅店镇思源小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房屋防水、墙体修复工程项目共1个,资金小计6.5万元;沙地镇安置区房顶防漏项目、阳光小区二期安置区微田园配套设施项目共2个,资金小计50.4万元;吉埠镇易地搬迁社区提升工程、易地搬迁自来水新建水井工程共2个,资金小计98万元;阳埠乡幸福家园民生设施修复工程、阳埠新村民生设施修复工程、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安置点消防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共4个,资金小计70.4万元;大埠乡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提升工程共1个,资金小计13.1万元;石芫乡2017年圩背安置点、2018年精准扶贫安置点社区提升工程、安置点微田园建设等项目共2个,资金小计40.6万元;三溪乡福龙家园安置点提升民生设施工程、福龙家园安置点防水提升设施工程、福龙家园安置点北门至下迳口组道路排水沟建设提升工程等项目共3个,资金小计55万元;长洛大道安置点顶层防水提升工程、常乐新村安置点顶层防水提升工程、长洛大道安置点周边道路硬化(续建)等项目3个,资金小计85万元;王母渡镇水岸雅苑地搬迁安置点新建化粪池工程等项目1个,资金小计4万元;共计项目19个,资金合计:423万元(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根据《赣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市财农字[2021]47号文件以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拆分项目实施,请依法依规实施。
附件:赣县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表
2024年6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关于同意茅店镇、沙地镇、吉埠镇、阳埠乡、大埠乡、石芫乡、三溪乡、长洛乡、王母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衔接资金后续扶持项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