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刘小文同志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刘小文,男,身份证号码360429**********17,江西省九江市人,2024年7月毕业于赣州某大学,经调查,该同志于2024年10月29日于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某号科技企业孵化器某楼某室,从事软件开发至今,实现自主创业,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标准。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7日内(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向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予以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797-4495815,举报邮箱:gxrlzyzx@163.com)
赣县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