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23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涉及赣县区问题27个;2020年6月30日至7月1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反馈涉及赣县区问题28个。
赣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制定了《赣州市赣县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赣州市赣县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口径梳理细化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精准有效。
截至目前,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的27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1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或持续改善的问题9个,均在有序推进中,交办的5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20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区的18个问题,需限期整改的16个问题,7个已完成整改,其余9个正在整改中,交办的3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持续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美丽赣州"赣县样板"。
相关整改情况现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