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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拟符合产业扶持奖补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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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拟符合产业扶持奖补条件

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激发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提高经济收入,根据中共赣州市赣县区农业农村局、赣州市赣县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产业扶持奖补工作的通知》(赣县区农字[2024]32号)文件要求,通过奖补对象申报,村、乡审核公示,各产业主管部门抽验,现决定对2024年拟符合产业奖补到户条件8995人进行奖补,共计奖补资金1090.8710万元。拟符合农业产业扶持基地奖补条件26个,奖补18.463607万元;基地务工脱贫户和“三类人员”164人,奖补21.129395万元。现将奖补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赣县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根据工作流程发放补助。

监督举报电话:赣县区农业农村局 0797-4449020

附件: 1.产业扶持到户奖补及产业扶持基地奖补标准

2.赣县区各乡镇拟符合产业奖补到户条件人员花名册

3.赣县区拟符合农业产业扶持基地就业补助条件人员花名册


附件1    

产业扶持到户奖补及产业扶持基地奖补标准

一、产业扶持到户奖补奖补条件及标准

脱贫户和“三类人员”产业发展项目的奖补具体标准如下:

优质稻:种植优质稻单季面积 1 亩以上,给予 200 元/亩资金奖补,本项最多奖补 2000 元/户。

甜叶菊:种植 0.5 亩及以上甜叶菊,给予 300 元/亩资金奖补。

烤烟:种植 0.5 亩及以上烟叶,给予 300 元/亩资金奖补。

商品化蔬菜:对年内种植规模稳定在 1 亩及以上的商品性蔬菜种植户,给予 500 元/亩资金奖补,以自食为主的不予奖补。

脐橙:凡新种植脐橙发展果业的,种植 50 株以上(按 50株/亩折算面积),给予补助购苗款 6 元/株和 1000 元/亩资金奖补。奖补资金分三年补助到位,第一年 600 元、第二年 200 元、第三年 200 元;强化对后续管理的核查,对第二年、第三年后续管理不到位的,取消第二年、第三年奖补资金。

油茶:新种高产油茶 1 亩以上,按每亩 70 株大穴大肥高标准种植并管理好。种植当年给予 700 元/亩、第三年 300 元/亩补助,不合格不予补助。

油茶低改 2 亩以上,实施施肥、修建、垦复、密度调整(70株/亩)工序后。当年补助 400 元/亩,第二、三年各享受 100元/亩补助,不合格不予补助。本项最多奖补 1600 元。

湖羊:年内在养殖小区或羊场自养或直接领养,以及参股养殖的,给予 200 元/只奖补,年内奖补不超过 20 只/户,对小散污养殖的不予奖补。

养蜂:年内养蜂 5 箱以上,给予 100 元/箱资金奖补,每户每年奖补不超过 20 箱。

二、产业扶持基地奖补标准

1.基地补助: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产业基地或乡村旅游点,给予一次性补助 1 万元。

2.基地就业奖补计算方式,凡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当月在基地就业不少于22天的,此月按300元/月/人予以奖补,其中奖补基地(经营主体)100元/月/人,奖补脱贫户200元/月/人,奖补“三类人员”300元/月/人;当月在基地就业未满22天的,基地(经营主体)按100元/月/人÷30天×多月累计就业天数计算给予奖补,脱贫户按200元/月/人÷30天×多月累计就业天数计算给予奖补,“三类人员”按300元/月/人÷30天×多月累计就业天数计算给予奖补。



附件2赣县区符合2024年产业扶持到户奖补条件人员花名册及明细汇总表

附件3 赣县区拟符合农业产业扶持基地就业补助条件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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