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办理流程
1.学校开展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向教科体局提供困难学生数据→教科体局将困难学生数据下发至学校,学校根据下发数据与本校(园)在校学生花名册进行比对识别并初拟资助名单,组织困难学生填报资助确认表,采集资助基本信息并进行公示后形成最终发放名单提交教科体局→教科体局汇总困难学生资助发放表→对汇总的数据再次进行审核、勘误后确定资助名单→教科体局向财政局申报财政资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资助金。
2.学校开展高考入学资助政策宣传→普通高中学生向高中学校、社会考生向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贫困性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式,初步确认拟资助花名册→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县拟资助花名册,报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审核→确定资助名单→教科体局向财政局申报财政资金,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发资助金。
3.学校开展滋蕙计划政策宣传→普通高中学生向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学生向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高中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贫困性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初步确定拟资助花名册→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全县拟资助花名册,报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待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拨付后,由学校通过银行代发学生资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