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
非法人组织 |
承诺办结时限 |
6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45工作日 |
实施机构名称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责任处(科)室 |
市场服务审批科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二科 |
窗口地址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三楼市场服务审批二科(1-6号窗口)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
电话号码 |
0797-8161331 、0797-8390807、0797-8161337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GSP认证,且经营范围中含化学药品。 2.申报单位必须是药品连锁企业及其门店。【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办理流程
办结 |
办理时限:1自然日 办理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市场服务审批科 联系电话:0797-8390805 岗位职责: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 |
预约 |
不支持预约。 |
申请 |
接收申请的机构: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科 接收地址: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行政审批局三楼市场服务审批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
受理 |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办理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市场服务审批科 联系电话:0797-8390805 岗位职责:窗口提交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审核 |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审查 |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办理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岗位:市场服务审批科 联系电话:0797-8390805 岗位职责: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1个工作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
审核 |
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
审批 |
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
制证发证 |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 |
实人认证 |
无需认证 |
办理进程查询 |
办事对象可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gz.jxzwfww.gov.cn/)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领取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时间为: 工作日中午:12:00-14:0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 。支持快递送达。结果公示,江西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gz.jxzwfww.gov.cn/)上公开办理结果。 |
到窗口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登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http://zhjg.mpa.jiangxi.gov.cn/yjent-web/exhibition),按要求注册申报并输录企业基本信息。 |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或零售连锁门店)变更申请表 |
药品零售连锁总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
拟办企业主要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需注明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经历、年限及有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8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6条规定情形) |
经营场所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