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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县区安全生产领域受理投诉、举报、信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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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县区安全生产领域受理投诉、举报、信访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赣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对赣县区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予以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对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经查实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二、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797-4440989”或官方网站、电子邮箱:gzsgxqawb@163.com、书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生产经营主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1000元。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企业的,将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单位和工作人员将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赣州市赣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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